“刺客,我聽過你的名字,最近名氣很大!”文斯摘掉手套,上前跟我握了握手。
“我不記得和你們打過交道。”我衝他笑了笑。
“對我來說,查到你們的資料並不難。”文斯聳聳肩。
“也對,你們的情報局就是乾這個的,狗仔隊中的老大!”我撇撇嘴,作為公認的最強雇傭軍,我們的資料肯定在他們的數據庫裡,這不是秘密,也不需要隱藏。
“嗬嗬,我想知道其他人質的位置!”文斯不在意我的嘲諷。
“沿著這條通道一直走,人質就在裡麵的地牢,負責看守的恐怖分子已經被我們乾掉,不會有危險,不過……”說到這裡我頓了一下。
“不過什麼?”文斯皺了皺眉。
“有一部分人質被帶走了,去向不明!”我攤了攤手。
文斯隊長沉默了片刻,揮揮手道:“突擊組解救人質,其他人搜索第二出口,行動!”
“yessir!”後麵的士兵齊聲回應,隨即展開行動。
走在最後的狙擊手是個白人小夥,手裡抱著一把雷明頓MSR狙擊步槍,年齡不超過二十五歲,路過我身邊的時候,特意打量了我幾眼。
“你就是刺客?”小夥微笑著問。
“有問題嗎?”我從他的笑容裡察覺到一絲狂妄。
“聽說你的槍法不錯,我對你很期待,不知道有沒有資格做我的對手!”小夥抬了抬眼皮。
“嗬嗬,小朋友,你上過幾次戰場?”我輕聲笑笑。
“三次!乾掉了五十八個敵人!”小夥伸出三根手指傲然道。
“那還真不少,等你經曆了三十次戰鬥,還能活著回來的時候,再來找我比試吧!”我淡然一笑,伸手拍拍他的肩膀。
“狙擊手靠的是天賦,殺的人多,未必就是最強。”小夥冷笑。
“說的沒錯,但你要記住,身為狙擊手,首先要有槍在手才行。”話音落下,我右手一揮,不見如何動作,他手裡的MSR狙擊步槍就到了我的手中。
拉槍上膛,抬手頂在他的眉心。
“你連槍都保不住,拿什麼和我比。”
“你這是偷襲,太卑鄙了!”小夥瞪著眼睛怒道。
“如果我們是敵人,你的腦袋已經變成爛西瓜,這些話隻能去和上帝講。”我麵無表情的關閉保險,隨手把槍扔給他,轉身向外走去,走了兩步突然回頭說道:“我的對手都死光了,你要有膽量,可以試試。”
扔下這句話,我大步向外走去,留下一個強大的背影。
惡魔,武士,女神,夏楹,還有宙斯,跟在我後麵快步走出了地下基地。
乾燥的空氣帶著些許風沙,此刻正是傍晚,夕陽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