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田蜜蜜一早就去了鵬城,這時候的鵬城確實跟廣市比不了,市區不大,也沒什麼可逛的。
田蜜蜜連著在市區走了兩圈,也沒認出後世這都是哪。
本著離港城近的地方怎麼都不會太差的原則,田蜜蜜看了幾套房子比較大的房產。
其實這幾套房子田蜜蜜都比較看好,而且就是要價最高的一家,在田蜜蜜看來那都是便宜的。
但是沒想到的是,從來沒有被坑的田蜜蜜,這次被坑了。
本來田蜜蜜正隨意的看著房子,這套房子是麵積最大的一套,但是房子又小又破,田蜜蜜知道房主報的這個價格水分大,本想著先買其他幾家的房子,晾一晾這個房主,好讓他自己降價的。
結果田蜜蜜第二次去看房的時候,就被房主領著一幫親戚堵在了家裡。
房主非說田蜜蜜踩壞了,他院子裡最值錢的幾株植物,這房子就是因為這幾株植物才值錢的,現在被田蜜蜜踩壞了,那田蜜蜜要不賠植物錢,要不就把房子買了!
田蜜蜜氣不過,當即就報了警,不過警察來了,也沒辦法判定田蜜蜜有沒有踩壞房主值錢的花草。
畢竟房主就說那房屋兩側的是,值錢的蘭草,隻是還沒有長大。
這時候也沒啥化驗器材,肉眼確實沒辦法判斷這個草的價值。
這次田蜜蜜也沒有錄音,所以這件事對她來說確實比較被動。
不過也不是不能解決但凡田蜜蜜給寧家或者寧子祁打電話,這事其實也不是不能解決。
不過田蜜蜜覺得實在沒必要,對她來說這的房子就是價格稍高,買到手那也是大賺特賺的。
而且也沒必要為了一點錢就能解決的事,麻煩寧家。
田蜜蜜想了想,對來調解的警察道:
“警察同誌,這個房子我不是不可以買,不過這個價格是不是太高了,起碼也得給我個差不多的價格吧!”
房主也是著急去港城,所以才急著賣房,但是他的房子太破了,所以才沒有人買,一聽說田蜜蜜肯接盤,房主當即道:
“之前我要價是5000塊錢,確實有點高了,不過我這個房子麵積大,最起碼也得給我4000塊錢!”
田蜜蜜看看這個破房子的大小,雖然價格還是有些高,不過這個價格也就不算離譜了,田蜜蜜極不情願的點頭道:
“行,誰讓我傻呢,非得來你這個破房子看什麼,這個栽我認了!”
“不過,你這個人太不可信了,我怕以後這個房子有什麼麻煩,這樣吧,讓警察給做個見證人,再去警局給咱們做個公證,這房子我就同意買了!”
這個時代是沒有公證處的,田蜜蜜沒辦法,隻得出此下策。
主要這個房主能乾出這事,屬實這個人品讓人很難信服,她還是找個妥當的見證人吧,話說哪個見證人比警察更合適呢!
到時候這個房子就是升值了,見證人是警察,房主也不敢毀約
警察和房主雖然都沒見過這種操作的,不過田蜜蜜肯退讓,這個事能解決,警察和房主還是很願意,當即表示都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