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的一天夜裡,我們來到一個上坡路段。
這個路段是我們事先偵查好的路段,周圍山高林密,遠離村莊。
我們埋伏不一會,遠處傳來車聲,聽聲音就是一輛大貨車。
車到上坡路段,速度慢下來。
大貨車上蓋著帆布。
車到眼前,我們迅速竄出草叢,我和一個弟兄躥上車頭,其他人揮舞砍刀站在馬路當中。
我用砍刀敲打玻璃,大喊停車。
車還沒停穩,忽然帆布掀開,車上嗖嗖往下跳人。
要壞菜。
我大叫快跑。急忙跳下車。
那些人晃動強光手電,大叫,不許動。抱頭蹲下。
我曹,這是警察。跑吧。兩道強光照在我身上,一個人抓住我衣服,大叫,趴下。我趴在地上,揮手就砍一刀,那人鬆開手,我就地翻滾,滾下公路。幾道強光照著我,幾個人大叫,你跑不了了。我連命都不顧了,接連不斷地往山坡下滾。不知滾了多長時間,強光沒有了,我的周圍一片黑暗。我感覺臉上刺啦刺啦地疼,手也疼,胳膊也疼,腿也疼。我想停下來,但是,山勢陡峭,我的身體不受控製,根本停不下來。我心說,完了,等死吧。我忽然想起關姐,我死後不知道她會和哪個男人結婚,會不會和前男友結婚?我也想起爸媽,我還沒儘孝道,卻先死了,對不起爸媽了,我也想起妹妹,如果再有人欺負她,沒人保護她了。忽然,我撞在了一個東西上,我居然停住了。但是,那個東西撞我腰上了。疼的我呲牙咧嘴。無論怎麼樣,絕對不能被抓住。我忍著腰疼,掙紮著爬起來,往前就跑。山坡上麵,警察晃動著手電大喊大叫,聽聲音,我離他們已經很遠了。
四周一片漆黑,我深一腳淺一腳,不停地往前跑。
我知道手機能定位,我掏出手機,使勁往山下扔出去,然後,我往相反的方向跑。
前邊有一片樹林,我大喜,有樹林做掩護,警察更不好抓我了。
我鑽進樹林,觀察四周。
周圍一片安靜,沒有人聲,更沒有手電光。我終於放心了,扶著一棵樹,大口大口喘氣。
關姐現在乾什麼呢?她肯定不知道我在這裡東躲西藏。
特碼的,警察這次好像有備而來。他們怎麼知道我們會在這個路段搶劫?
突然,我的腦袋裡靈光閃閃,我產生一個可怕的想法,會不會是關姐和她男朋友聯手,暗中調查我們的行蹤,然後,向警察告密。
這極其可能。第一,關姐不願意和男友分手。第二,那個男人恨我入骨。我是他倆共同的敵人,他倆聯合作戰極其有基礎。
我後悔萬分,我後悔沒聽黃哥的話,我犯了第三條做人規定。
我們第三條的做人規定是知足。
關姐本來是彆人的媳婦,已經陪伴我幾個月了,我應該知足,應該讓她去結婚,不應該破壞她的婚姻。
我忘記了黃哥的教導,貪心不足,破壞了彆人婚姻,所以,才受到這樣的懲罰。
行了,啥也彆說了,以後按照黃哥的規定去做吧。
現在什麼也彆想了,趕緊跑吧。
可是,往哪裡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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