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起錢,轉身向外走去。走到門口,拿起了之前那雙鞋子。由於打工穿了兩個月,已經是雙小破鞋了。
總不能頂著這身女仆裝穿我來的時候的小破鞋吧。
但我沒辦法,並不想再出聲麻煩她們。
這時,女仆突然開口攔住了我。
等等,我陪你一起去吧。
我有些驚訝地看著她,雇主則是眉頭微皺,但並沒有反對。
女仆走到我身邊,輕聲說讓她來送我一程吧。
我點了點頭,感激地看了她一眼。
她沒有嫌棄我真是太好了。
我們兩個人就這麼出了門,有女仆在,我穿女仆裝也就不是那麼害羞了,不止一個人穿的話,就會沒那麼有羞恥感。
我越想越對女仆感到感激。她還以為我是害怕一個人出去呢。
不過我出了門才意識到一個很嚴重的問題,那就是附近可能會有認識我的人,我很怕有人認出來我。
欸,那不是那誰家的千金嗎,前段日子剛被趕出家門,彆墅都給拍賣了?
她怎麼穿著個女仆裝在乾活啊,難道說?
打扮成那樣應該是被包養了吧,我聽說有些人就喜歡這種...
以上是我的腦補部分。被議論其實還好,反正我在乎這些也沒用,就怕女仆和雇主知道,我以前是這家彆墅的女主人。
對於女仆來說,我怕她同情我。而對於雇主來說,有兩種可能,一種是讓她使喚我的時候更加痛快?還有一種是看出我要留下來的叵測居心,給我辭退了。
總之,被發現了都是不好的,所以我得想個辦法。長久之計暫時沒有頭緒,隻能等之後從長計議了,眼下我卻有個很合適的理由去避開這些可能性。
菜市場什麼的其實離這兒很近,走路就能去了,但是我跟女仆說,我得回去我原來打工的地方跟老板娘說一聲,順便把東西收拾收拾。
她欣然答應了下來。比起要開車的麻煩,她顯然更高興於我的請求,這說明我願意留下來了。
我想到這,才發現一直在忽視的東西其實是這份工資,它可以讓我毫無壓力的有能力照顧起妹妹,可以讓我不在乎自己的尊嚴。
突然感覺自己真是賤啊,為了錢能做到這個地步。
女仆招呼我上車的聲音打斷了我的思緒。她看我有些不開心,就跟我說帶我去兜兜風。
啊,哦,好,好的。
我注意力又回到女仆身上來,她心思太細膩了,看來我的偽裝還得再練練,不然總有一天會被她發現異常吧。
然後再從這點異常裡抽出些蛛絲馬跡,再稍微動用一點資源,就什麼都查出來了。
那樣的話,我應該就會被辭退吧,然後再跟上兩句嘲諷,灰溜溜的再次離開?
又或者被憐憫的收下,當個金絲雀來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