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照你這麼當年龍哥也是挺冤的,畢竟他最後被砍死了!”
“你這人簡直一點同情心都沒有,活該你單身一輩子!”
“嗬嗬,怎麼這就上升到人身攻擊了?放心,我有女朋友用不著你個單身狗操心!”
“哼,等著瞧吧,明天法院開庭,火鍋店要是沒責任,我倒立吃屎!”
“我就看不起你這種人,沒事就喜歡到處騙吃騙喝。”
“你XXXXXXX....”
...
第二天法院開庭,這兩天網上這事兒鬨的挺凶,關注的人特彆多。
李燁同樣看到了,不過巧了不是,這個法院法官剛剛好是他‘朋友’。
開庭沒多久,雙方律師就展開了激烈的辯論。
被告火鍋店老板的律師拿出一係列證據,視頻,甚至還有當時吃飯的證人。
原告女方律師舉著孩子的一係列受傷的照片和手術的照片。
“他隻是個孩子,隻有10歲左右,他有什麼危險的概念,他的腦子裡隻有跳跑打鬨。服務員在火鍋店端著危險的東西難道不知道小心點,多提醒提醒孩子?我不知道對方為什麼會說他們會沒責任。”
“我們從監控裡看到服務員不僅提醒了,還去提醒了孩子家長,可孩子家長根本不理,這是造成孩子最後受傷的根本原因。責任完全在對方!”
....
雙方激烈的辯論著,完畢休庭後再度開庭。
李燁的‘朋友’一拍法槌!
“肅靜!本庭宣判,火鍋店無責,其自願支付1萬元人道主義補償,已顯仁心。所有損失由監護人全額承擔!
法律不是誰哭誰有理,更不是誰弱誰有理!家長的放任才是釀成慘劇的根源,所謂孩子小不懂事不能成為監護人失職的遮羞布。”
孩子媽激動的站起來指著法官吼道:“我不服,你們肯定是一夥的!我要上訴,我要去告你們!”
李燁對於那些說孩子還小不懂事的理由是嗤之以鼻的,現在的小孩子可比他們小時候接受的信息多。
很小的時候基本啥都懂了,你說他不懂事,隻是一個借口罷了!
想到這,他就想到了曾經看過的一則新聞,一個小孩把自己媽媽殺死了,還大言不慚的說自己還是未成年,不會被判死刑。
從這點就可以看出,他們是不懂事嗎?
不,他們的太懂事了,甚至懂得利用法律保護自己,以便自己為非作歹。
那些故意殺害隔壁鄰居家的小孩的更是有好多起,當訪問到他們時,監控證據顯示他們對自己的所做所為知道的一清二楚,甚至還會做一些掩飾。
然後法庭上,你告訴我這是不懂事?
越想越氣,李燁乾脆命令網絡分身把那些霸淩的,行為惡劣逃脫法律製裁的家夥全部找出來。
那些確實是過失的他並不想管,但是其他的他打算讓他們家長也嘗嘗同樣的痛。
看看當這些事情發生在自己孩子身上時是否能也抱著同樣的想法覺得對方我無辜的。
剛剛好這兩天簽到了的一個分身技能:歲月時空。
歲月時空:我掌歲月時,歲月應隨我心意,你的分身可以變成任意年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