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情況說明》?!還是友軍給梁永康出具的?
還沒等檢察官回過神來,白瀟拿起了這份《情況說明》道:“羊城市藍天區公安分局針對這些年來梁永康臥底在韓真集團執行任務的情況向法庭做了一個簡單的情況說明,如下。”
“茲有我局黃正國警官安插在韓真販粉集團的臥底警察梁永康!”
“因其在執行臥底任務期間向我局提供粉粉交易情報,讓我局在此期間從韓真販粉集團處得以搗毀粉粉的重量多達數千斤!拯救了數以千萬記的華國家庭!”
“我局對梁永康同誌在臥底期間的出色表現予以肯定和表彰!”
“特此說明!”
“注:由於時間有限,我局暫時未能完全統計警察梁永康在十年臥底期間完成的臥底任務!”
“落款:廣府省羊城市藍天區公安分局。”
“審判長,這份《情況說明》可以直接證明梁永康沒有叛變!”
檢察官看著手上這份剛剛法警遞過來的《情況說明》,落款上麵的那個鮮章都還沒完全乾透,可以出來,這份《情況說明》是警方那邊臨時出具的!
檢察官人都麻完了,對於這個他確實是沒想到,那些警察反水就算了,現在直接連整個警察局都倒戈了!
這份《情況說明》相當於警方自己都站出來說,梁永康是我派出去的人,他的所有行為完全是臥底行為,是任務,沒有叛變!
那你檢察官還有什麼好說的,這個《情況說明》一出來讓檢察官直接沒得玩啦!
感覺自己被背刺的檢察官已經想好了,到時候也給警方來上一劍!
然而,檢察官不知道的是,他已經沒有機會出劍了!
因為事情鬨大了,“軍心”嚴重不穩!
國家公安部那邊已經向最高檢發出了抗議,說他們檢察人員的行為已經嚴重影響他們臥底警察的軍心,還有甚至有的準備去臥底的警察看到這些,現在都在猶豫到底要不要深入虎穴。
公安部還放話,如果到時候影響臥底任務,影響國家的緝粉工作,到時候定讓他們檢察機關吃不了兜著走!
這還是公安機關第一次敢對檢察機關這麼硬氣,畢竟公安是被檢察機關監督的對象,平時隻有檢察機關懟他們的份,哪有他們敢跟檢察機關聲音大。。。
最高檢也懵逼了,啥啊這是?雖然我們檢察機關是上下級的領導與被領導關係,但是我們也不知道這邊有這麼一個老六啊!
這事,作為老大的最高檢怎麼著都要給公安部一個交代的,畢竟自己的人確實是太出格了!
此刻,還在暗暗下決心要用劍捅藍天區公安分局和主審法官的檢察官,並不知道劈他的雷已經在路上了!
最高檢直接問責廣府省檢察院到底是誰腦袋決定屁股製定這樣的一個公訴策略的,廣府省檢察院也是一臉懵,心想關我屁事啊!這明明是羊城市檢察院的老六出庭支持的公訴,又不是他們省院的人!
最高檢當然知道不關他屁事啊,但是誰讓你是羊城市檢察院的上級單位,不找你找誰?
更何況,這還不是不關最高檢的屁事,那你們小孩紙打架,人家大家長現在來找最高檢這個大家長要個說法,那他能說不關他屁事嗎?
其實,羊城市檢察院也冤啊,他們也不知道他們院出了這麼個老六……
反正今年評先評優啥的是彆想了。。。
其實,本來這個事情,正正常常的,到還原梁永康的警察身份就完事了,你好我好大家好,誰知這個檢察官不想好,就是要不依不饒的糾纏,為了贏死都不放過梁永康,這下“死”了嘛!
回到庭審。
主審法官讓檢察官質證:“公訴人,針對《情況說明》發表質證意見吧。”
檢察官回:“公訴人對《情況說明》的三性予以認可。”
“但是不認可辯護人的證明目的,公訴人堅持認為梁永康擔任販粉集團老大,屬於叛變行為!”
其實,檢察官也知道自己的話特彆的蒼白無力。。。
主審法官繼續推進:“現在進入法庭審理的最後一個階段,被告人進行最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