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西八和李維以為自己死定了,後麵李西八的律師對白瀟發起的反擊,讓他們又有了生的希望。
緊接著白瀟甩出了終極證據,李西八和李維的希望活生生的被白瀟又無情的掐滅。
但馬上李西八的律師的接下來的一段話又讓他們重新燃起了新的希望!
這輩子這顆心最極端的大起大落可算是讓他們體驗到了!最後他們肉體會不會被執行死刑不知道。
但是他們感覺再這樣下去,他們該死於心臟病。。。
李西八的律師仍舊不放棄,極力爭取道:“反對!我反對原告代理人將賬本上銷售幻酒的瓶數認定為粉粉的克數,也就是原告代理人稱的三被告人銷售粉粉的數量是50斤!”
“根據原告方提交的證據顯示,警方從176人處查獲到的粉粉重量共計5斤!”
“本案有且隻有5斤粉粉的物證,以50斤來對三被告人認定的粉粉數量違反證據規則。”
“再者,辯護人認為應當根據《華國法院粉粉案件審判工作會議紀要》對粉粉犯罪采取“就低不就高”和“存疑有利於被告人”的原則進行認定!”
“故本案應以5斤的粉粉重量來對三被告人定罪量刑,而不是以50斤的粉粉重量來對三被告人判處死刑!辯護人懇請法庭駁回原告要求對三被告人判處死刑的請求!”
李西八的律師依舊牢牢抓住【物證】這點來幫李西八他們開脫。
白瀟隨即反駁李西八的律師,白瀟的反擊還夾雜對李西八的律師本人的抨擊:“在本次庭審過程中,第二辯護人多次引用《華國法院粉粉案件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的規定來進行辯護,說明第二辯護人應該是閱讀了該會議紀要!”
“一直以來,因販賣粉粉的數量是案件辦理必須考量的因素,但由於未查獲粉粉實物,無法進行粉粉成分和含量鑒定,如何認定販賣粉粉數量成為量刑的難題。”
“對此,該會議紀要對此做出了如何認定販賣粉粉數量的規定!”
“既然第二辯護人閱讀了該會議紀要,那麼第二辯護人應當知道該會議紀要裡還規定了粉粉數量計算標準一般采取“查證屬實說”,而不采取第二辯護人所主張的“查獲說”!”
“也就是說從其他間接證據輔助認定粉粉是數量,即有確實、充分的證據證實毒品交易金額和單價的,可以據此認定毒品數量!”
“所以,第二辯護人不可能不知道會議紀要做出了這項規定!但第二辯護人卻一直揪著認定粉粉數量要以查獲到的粉粉實物為準!”
“那麼代理人隻能認為這是因為第二辯護人業務能力不精導致的,說明第二辯護人對會議紀要隻讀了個大概,沒有認真的研讀!”
“代理人認為,熟知法律的規定是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律師最基礎的業務能力。”
“專業的律師不應當在庭審中對法律已經進行定義的事項再進行爭論,因為這完全是在浪費法庭的時間!”
“因此,根據《華國法院粉粉案件審判工作會議紀要》規定的粉粉數量計算標準采取“查證屬實說”,本案根據我方提交的證據完全可以認定三被告人所販賣粉粉的數量為50斤!”
李西八的律師人都麻了,他又不是什麼初出茅廬的小律師,作為一個刑辯律師,他怎麼可能不知道粉粉數量計算標準采取“查證屬實說”!
但是做律師嘛,既然收了彆人的錢,肯定隻會說對己方有利的東西啊!
更何況,你白瀟把路都全部堵死了,讓他們幾個律師無路可走,總不能收了錢一點話都不說吧,所以,他也隻能搞一些老百姓聽起來也就是自己的當事人聽起來很合理的話去說啊,即便實際法律不是這麼規定的,那無所謂,隻要自己的金主認可就行了。
李西八的律師從來就沒想過自己能用這個說法去擊敗白瀟。
他本以為白瀟隻會簡單的引用法規輕輕地把自己的論點放倒在地,沒曾想到白瀟居然上升到了他作為一個律師的執業道德和業務能力的程度,來進行抨擊!
真的好生丟臉啊!!!
不過,好在今天的這個庭審沒有直播,不然李西八的律師的那些客戶看了搞不好懷疑自己的業務水平要跟自己解約,那才是真的得不償失!
回到庭審。
最後隻差王普邊的律師沒有質證,庭長希望他識相一點不要像李西八的律師那樣做無意義的掙紮,庭長把目光看向了王普邊的律師,道:“第三辯護人,質證吧。”
王普邊的律師識相地回:“審判長,由於三被告人對原告方舉示的證據沒有意見,辯護人對證據的合法性、真實性、關聯性予以認可!”
“但辯護人懇請法庭在對被告人王普邊進行定罪量刑的時候,能夠考慮其具有坦白的情節,予以從輕處理,判處有期徒刑!”
其實,原本王普邊的律師是打算好好在王普邊麵前好好表演一番的,但是看到李西八的律師被白瀟懟成這樣之後,想想還是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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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王普邊的律師說王普邊具有坦白的這個情節,坦白情節對減輕量刑是很有用的,但在50斤數量的粉粉麵前沒有一點作用,而且,王普邊前期抵死不認的姿態庭長也不一定會給他認定坦白,這個王普邊的律師也知道,但是總比什麼都沒說來得好。
所以說,刑法典裡麵有那麼多發家致富的方法,做什麼都不要選擇販賣粉粉……
緊接著,庭長繼續往下推進程序。
庭長問李維:“被告人李維,原告指控你多次違背他人意誌,通過暴力手段或藥物手段,當眾侵—犯他人,女姓59人,男姓37人!其中59名女姓中包含原告孫雲靜!”
“在前麵的法庭調查中,對原告的這個控告雖然你已經認罪,但法庭還需向你確定,原告控告你侵犯的這個人數是不是真的?你是否確實是侵犯了,女姓59人,男姓37人?”
接下來李維的回答屬實略顯炸裂,不愧是一隻腳已經踏進鬼門關的人,這個世界真的已經沒有李維在乎的事了。
李維回:“這個人數肯定是不對的!”
庭長問:“人數不對,那你認為應該是多少?”
李維回:“多少我倒是不記得了,反正遠比原告說的這個數還要多得多!隻要是勞資看上的,管他娘的願不願意,都逃不過勞資的手掌心。”
“勞資每天都吃粉粉,一吃粉粉就要搞一下,一天都不知道要搞多少個。”
“原告起訴我的這點人數,說實話,這才哪到哪兒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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