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誌傑的臉被保安氣得一陣青一陣白的,開始氣急敗壞地罵保安“你一個臭保安居然敢這麼跟我說話!反了天了!!!”
保安受到了警察剛剛的啟發,回懟道“保安怎麼了?我靠雙手吃飯,不偷不搶,比某些隻會吃軟飯的東西強多了!!!”
何誌傑再次亮出自己食指怒道“好好好!你給我等著!!!”
保安跟警察說“警察同誌,他在威脅我!”
何誌傑連忙擺擺手解釋道“警察同誌,我沒有威脅他!”
“是他在侮辱我吃軟飯!”
警察反問“哦,這樣啊~”
“那你沒有吃軟飯嘛?”
何誌傑“……”
“額,警察同誌,這個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老婆的外婆不是繼承人!”
“我才是!我問過律師了!配偶、子女、父母才是第一順位繼承人!”
“而像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的這種屬於第二順位繼承人!”
“隻有在沒有第一順位繼承人的情況下,第二順位繼承人才能繼承遺產!”
“我跟我老婆沒有亥子,我老婆的父母前兩年也車禍雙雙去世了!”
“所以,現在我老婆的繼承人有且隻有我!”
“雖然我老婆的房產還沒有過戶到我名下!但這是遲早的事!”
“我老婆留下的一根針一根線都是我的,那個死老太婆根本就沒有繼承權,更沒有權力拿我家裡的東西!”
“死老太婆沒有經過我的同意搬我的東西,這還不是偷那是什麼???”
雖然警察也很反感何誌傑,但何誌傑的這一番話有法律依據,法律確實是這樣規定的!
這時。
何誌傑沒想到保安來了這樣一句"警察同誌!常樂女士的外婆已經向法院提起訴訟了,控告他故意殺害常樂女士!"
“委托的律師是魔都益達律師事務所的白瀟!”
警察一聽到白瀟這兩個字,既震驚又懷疑地看向了何誌傑!
畢竟白瀟是何方人也,警察是最清楚不過的了,而且他們幾個是魔都的警察!
這些年來,不管是誰被白瀟送上被告席,對於白瀟的訴求,法院全都是【判如所請】!
不管白瀟是做哪個被告人的辯護人,法院全都是【無罪釋放】!
這就表示,現在何誌傑被白瀟控告殺害常樂!
在警察心裡,這說明什麼???
這說明此刻站在他們眼前的這個小白臉是一個殺人凶手啊!!!
這邊何誌傑對上警察質疑的眼神,“唰”的一下滿臉通紅,連忙擺擺手解釋道“不是不是!警察同誌!我沒有殺人!我沒有殺我老婆!絕對沒有!我發誓!真的,我發誓!”
對於保安說他殺人,何誌傑的第一反應不是震驚和不理解,和難以接受!也不是跟保安去對質!反而是不斷地發誓……
警察一聽這話,就知道何誌傑這個反應不對勁!
何誌傑的誓言在警察和保安麵前就跟放屁一樣,沒有一點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