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做久了,一眼就可以看得出來,哪些律師是在認真辦案,哪些律師是在敷衍了事。
不說彆的,就看證據,不乏很多律師來開庭,對於證據要啥啥沒有,一問就說庭後去核實……特彆是民庭,當事人不來,隻有律師來,核實案件事實律師又一問三不知。
不是大哥,沒有證據,甚至不清楚具體的案件事實,那你來開什麼庭?玩呢?!
還有,提交一些證據,重要的不重要的,一股腦全甩上來,證明目的都說不明白,也不整理好。
比如,錄音,微信聊天記錄這些。
人家白瀟那麼大的律師,提交這些證據的時候,都是光盤,翻譯錄音紙質材料,微信聊天記錄截圖的打印材料,還有原件,一應齊全給整理得明明白白的。
雖然這些都是熊星星她們整理的……但那也是白瀟前期指導得好。
可有的律師,一個u盤就甩上來,其它的毛都沒有,連光盤都沒有刻錄。。。
所以,很多人都隻看得到白瀟的好像能隨隨便便成功,卻看不到他為了案子所做的那些準備。
還有全方位的分析案件,預判對手方的預判,從而去準備相應的證據。
回到庭審。
主審法官對何誌傑說:“被告人何誌傑,質證吧,對原告代理人舉示的《司法鑒定報告》進行質證!”
何誌傑一如既往的推卸責任,說:“法官,這真不能怪我。”
“我要知道他有老婆,特彆是他老婆還懷著玉,我要是知道這些,我是絕對不會跟他發生關係的!”
“這要怪就怪那個男人,是他自己出來鬼混,鬼混回去又跟自己懷著玉的老婆發生關係!”
“……”
主審法官再次打斷何誌傑,道:“被告人何誌傑!我讓你質證,誰讓你在推卸責任了?”
“你說!你對原告代理人舉示的這份《司法鑒定報告》裡麵的鑒定結論是否認可?是不是真的?”
“你說這個就完事了,不用多說其他有的沒的!清楚了嗎?”
何誌傑弱弱回:“清楚了。。。”
主審法官不耐煩道:“清楚了就回答法庭問題!”
何誌傑說:“這個《司法鑒定報告》我沒有意見,反正都檢測出來了,傳播源是我,那我隻有認了……”
主審法官都懶得搭理何誌傑,看著屏幕前書記員記錄完何誌傑質證意見後,又問港島律師:“辯護人,你當事人說完了,他沒意見,你呢?你對《司法鑒定報告》是否有意見?”
都錘實成這樣了,港島律師如今也隻能認:“審判長,辯護人對《司法鑒定報告》也沒意見。”
“但是,辯護人還是堅持認為,我當事人何誌傑還是不應當被判死刑,因為他對玉婦的死亡沒有預見,我當事人何誌傑最多存在過失……”
主審法官問:“說完了嗎?”
港島律師沒有了一開始神氣,回:“說完了。。。”
主審法官道:“說完了,那接下來就進入第二個訴訟請求的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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