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審法官先是核實證人身份信息。
“證人,請陳述你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國籍,住址,以及護照號,職業!”
翻譯人員給黑人進行了翻譯,黑人便開始對著身前的話筒用英文回答主審法官的問題:“法官,我的名字叫做丹尼曼卡姆,2005年10月2日出生,國籍是賽舌爾,我住在賽舌爾馬唉島,護照號是e,職業是潛水教練。”
丹尼說完,翻譯人員便對著話筒把丹尼的話翻譯成華國話。
主審法官問丹尼:“證人,你跟被害人常樂是什麼關係?”
丹尼回:“我不認識常樂。”說著丹尼便看向被告席,用黝黑的手指了指被告席上的何誌傑,接著說:“但是這位先生我認識。”
!!!!!
被丹尼這麼一指,一說,何誌傑的心都快要跳出來了,那一瞬間差點沒嚇暈過去。
主審法官瞟了一眼何誌傑,看何誌傑那樣就知道,何誌傑跟丹尼肯定是認識的。
主審法官接著丹尼的回答繼續問:“證人,你和被告人何誌傑是怎麼認識的?”
丹尼回:“幾個月前,這位先生和他的夫人出海遊玩的時,剛好我被公司安排做他夫人的潛水教練,而這位先生是我的另外一位同事負責,就是這樣我們認識的。”
主審法官接著問:“意思是你認識被告人何誌傑的妻子,是嗎?”
丹尼點了點頭回:“認識。”
主審法官問:“你知道何誌傑的妻子的名字嗎?”
丹尼想了想,回:“我隻知道她叫樂樂,這位先生讓我叫他的夫人‘樂樂’。。。”
主審法官向丹尼釋明道:“證人,本庭現在告訴你,你口中所說的樂樂,全名叫做常樂。”說完,主審法官接著問:“你跟樂樂發生過關係嗎?”
丹尼回:“發生過……”
截止至目前為止,主審法官問出來的都是對常樂不利的。
主審法官知道白瀟是知道實情的,所以白瀟才申請這個證人出庭作證。
所以,主審法官決定讓白瀟去對證人進行發問。
主審法官道:“代理人,接下來由你對證人發問。”
白瀟回:“好的,審判長。”
接著白瀟看向證人席,問丹尼:“證人,你跟常樂是什麼關係?”
白瀟又問回了剛剛主審法官一開始問丹尼的那個問題。
因為一開始主審法官問的時候,丹尼不知道樂樂的全名是叫常樂,法官釋明之後他知道了。
丹尼細想了會兒,回:“我跟她沒有什麼關係。”
白瀟問:“證人,你跟常樂沒有關係的話,那你為什麼會跟她做那種行為?”
接下來,丹尼的回答震驚了所有不知情的人!!!
丹尼又指了指何誌傑,回:“是這位先生讓的……”
臥槽!!!!!何誌傑上趕著戴綠帽???
在大家的震驚中,白瀟接著提問:“他是怎麼讓你跟常樂發生關係的?”
丹尼回:“那次出海回來的第二天,這位先生找到我,說他想送給他夫人一個蜜月禮物,說給我500美刀,讓我好好服侍他夫人一晚。”
“然後,我就答應了,收下了這500美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