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你們什麼都不管,隻管拿兩成紅利就是。”
池魚想了下,說:“喬家姐姐,這門買賣,有你跟你娘家參與就行了,夫家沒必要摻和進來。
建州府內的,我們池氏一族人可以吃得下。
若是要開作坊,需要人管理,我池氏一族會出錢出人。
再有這個文書,我們簽訂的時候,需要有個見證人。
包括,我讓你娘家喬家代賣的東西。
不是我惡意揣測人,而是這些皆是無價之寶。
咱們在商言商,文書沒簽,東西你不能帶走。”
喬氏頷首,心裡在琢磨,到底誰適合當這見證人。
若是同為做買賣的人,她不放心。
可若不是買賣的人,那隻能是有名望之類的。
縣學的那些教諭,山長,人家也不會參與到這些當中。
而且,中途若是東西壞了,丟失了,那些人也賠不起。
她琢磨了許久,最後覺得也隻有方縣令夠格了。
方縣令作為地方父母官,做見證人,完全沒問題。
再來就是他是鎮北侯府的人,不是她鄭家或喬家惹得起的。
有他做見證人擔保,池魚也能放心。
隻是方大人日理萬機,又豈會因為她家這點小事,在百忙之中,抽空前來做見證?
儘管喬氏心裡不是很確定是否能行,但為了讓池魚放心,她還是說道:
“小魚妹妹,我想請方縣令做見證人,你覺得如何?
我不知道方縣令何時得空,所以如你所言,在文書沒簽訂之前,我不會帶走這些。”
池魚頷首,之後起身,把兩個蓋好的錦盒又重新抱回“房間”。
池巧等妹妹出來後,就知道她把東西放回空間了,這才說:
“小魚,你來帶壯壯,我去做飯。”
池魚伸手把壯壯抱過來,之後將他遞給喬氏。
“喬家姐姐,你不是想嘗嘗我新做的菜式嗎?
來,幫我抱娃,我跟姐姐一起去做飯。
這裡雖然是阿牧家,但咱們都熟悉,你也沒必要那麼拘謹,隨意就是。”
喬氏有些想回去,遣人去找她家老鄭,讓他幫忙請方大人做個見證人。
但是她又想要新菜式,所以隻能按捺下所有思緒,笑著抱緊池魚這個不認生的兒子。
池魚跟姐姐進廚房後,直接從空間拿出一大盆溪螺。
之後又拿出兩隻雙腳跟嘴巴都被捆的鴨子,一籃子雞蛋以及之前囤下來的藤藤菜之類的。
“姐,你來殺鴨子,一會兒醃製下,我們直接放烤箱做烤鴨。
口感差點不要緊,橫豎這邊沒烤箱,回頭用火爐烤,味道會更好。”
池巧直接搖頭:“不行!秦牧家連個火爐都沒有,你這烤鴨,是怎麼變出來的?
既然是烤,總該有個香味的漸變過程吧?
行了,你多拿幾隻鴨子出來,晚點我宰殺乾淨後,鹵出來。
這些暫時就不上桌了,看喬氏她們什麼時候回去。
要是晚,那就當做伴手禮。
要是回去得早,咱就留著自己吃,也可以給你哥他們當下酒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