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澤,晚上乾的漂亮!”晚上,山頂彆墅。黃世同倒了一杯清茶,推到李sir麵前,朝他投去一個誇讚的眼神。
包括同叔在內的全部人,還真以為李sir幾槍就打爆了魔術師的遊艇,把遊艇上的罪犯給弄死了。
隻有李sir心裡知道,何尚生初次露麵後,用一招金蟬脫殼的辦法,重新再隱回幕後了。
這家夥真精明!
很知道“敵明我暗”的優勢,知道隻有藏在背後,才有可能贏過李sir。看來是吸取上次的教訓,這下變得更難對付了。
而且遊艇爆炸擺明就是何尚生提前設置好的伏筆,水警卻在打撈遊艇的時候,竟然在海麵打撈到一具外國佬的屍體。
乾!
有說粵語,那麼地道的鬼佬?
其實還真有……
而且加上“四騎士”的鬼佬形象,市民們很容易相信“天啟”是個鬼佬,已經死亡的事實。
這樣一來就沒有證據、沒有口供、無法把“天啟”的罪行歸入到“四騎士”身上。
因為警方根本無法證明兩夥人有直接聯係,法官不會認同合謀罪的性質,導致“四騎士”在起訴程序結束後,能夠順利離開警署,接下來進行最後一幕的表演。
作為政法學滿級的家夥,李sir對於港島法律真是看的通透。
至於,用槍打爆遊艇的事情,發生在彆人身上太奇怪。發生在“小飛俠”身上,不管是夥計們還是記者們,居然都覺得很合理,沒有提出一點疑惑。
唉,李少澤頭一回發現有時候太威風,也不是件好事。大眾習慣你違反常理的時候,有一小撮人,反而可以利用這點反過來製衡你。
李sir既然無法改變大眾們的認可,也就沒有必要對外宣稱“天啟”還活著。
那樣不會獲得大眾們的信任,反而會引來大眾的質疑。
最好的選擇,就是索性承認“天啟”死亡,順便哄哄老人家開心。
那具鬼佬屍體,警方已經收集好DAN、拍完照片、送到殮屍房裡。目前正在確認他的身份、國籍,希望能夠找到源頭。說不定,最後還能判何尚生一個竊屍罪。
李少澤手指輕敲兩下桌麵,端起茶杯,啜下一口茶,點頭應道:“那家夥該死!必須弄死他!”
“嗯。”
“我認同你的觀點。”
黃世同嗬嗬一笑,靠著椅背,幽幽歎氣道:“不過,怎麼沒人理解我們守衛港島金融的決心呢?我們做的事,打過仗的不提,隻盯著我們賺了多少錢。”
“是,我們地主會是賺錢,但是咱們國人賺國人的錢,總比國人的錢,給鬼佬賺去更好!”
“畢竟,我們會蓋廠,會蓋樓,會拍電影,會建慈善基金,還會給國家上稅。”
“最後還會把錢花出去,再還給市場,你看這些錢給鬼佬賺錢會怎麼!蓋的廠不會讓國人上班,蓋的樓賣的更貴,拍個電影,還要帶他們的洋文化,到時候才真是死梗啦!”
黃世同說的很有道理,李sir隻能在旁邊默默聽著。
地主會賺錢,可以說是順應時代浪潮,並沒有什麼過錯。
而且同叔等人還很會花錢,並沒有把錢捏在手裡當白紙,而是流動出去,帶動整個經濟發展。
世界就是這樣,總有一些人要在上麵,總有一些人要在下麵。
站在國人頭上的國人,總比站在頭上的鬼佬要好。
畢竟同胞兄弟,做事做的漂亮,那就是行業的領頭羊!
這一點地主會還算做的不錯,一直把港島金融維持的很健康,這些年很多股民都賺到錢了,而且是賺外國人的錢。
要是不好的話,早就被各個證劵行、基金公司、證監會給打垮了。
李少澤在商業上跟同叔相比,做出的決策不差,但是思想境界有差距的。他目前對港島市場做出的最大貢獻,就是花錢!花錢!花大錢!
畢竟,對於大富豪來說,舍得花錢就是對市場的一種貢獻!
等到同叔說完,他隻能附和的點點頭,非常認同的講道:“同叔,您幸苦了。”
“嗬嗬嗬,那些都彆提啦。”
“明天我會讓報紙控製的,那五千萬能不能追回?”
現場五百個人每人十萬,就是五千多萬港幣。
警方經過統計,已經確認數額了。
李少澤揣摩著茶杯解釋道:“需要一段時間,因為他們是先把錢款全部轉到海外,再通過多個海外賬戶轉入。警方目前隻能凍結他們的賬戶,等到追溯源頭結束,才能把錢款收回。”
“OK。”
“剩下五千多萬肯定還在四騎士的賬戶上,拿回來後就當給你零花了。”
一億多港幣在同叔眼裡不算傷經動骨,但也算一筆大錢,被人拿走,肯定要想辦法追回來。
不可能,誰拿走就歸誰,否則全世界的大盜賊都會把他當肥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