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媽端上來了一道酥香的鬆鼠鱖魚,“你不是最喜歡吃這個魚了嗎?媽特意去市場給你買的新鮮鱖魚,你嘗一嘗味道怎麼樣。”
張婉坐了下來,“嗯,很好吃。”
“婉婉,之前媽做的那些事情是媽不對,媽在這裡給你道個歉,你也彆把那些事情放在心上了。”
張媽往張婉的碗裡夾了一筷子蔬菜,“你的臉色有點黃啊,是不是缺乏維生素?多吃點蔬菜補補。”
“嗯。”
“對了,你爸回來也已經和我說了,讓我以後尊重你想法,我也意識到了以前是媽做的不對。”
張媽猶豫了一下,問道,“對了,《野火》這首歌這麼火,版權在你手上還是在你的那個搭檔手上啊?這首歌應該是你們倆一起創作的吧?版權你肯定有一半……”
她一提到版權,張婉立刻停下了筷子,皺眉看著她,“媽,你說的這話是什麼意思?我怎麼聽不明白?”
“有什麼聽不明白的,就是在和你說版權的事情啊,你的年紀比較小,爸媽可以不替你做決定,但是你做什麼決定還是要提前和你爸媽商量一下,免得被外麵的那些人給坑了,知道了嗎?”
張爸也讚成張媽的看法,“對,你現在火了,肯定有很多牛鬼蛇神找上門來,還是需要家裡麵的長輩給你把把關的。”
“哦?”
張婉有些諷刺的笑了笑,她被節目組欺負的時候,他們在哪裡呢?
現在她火了有商業價值了,需要他們給把關了嗎?
“你看你這孩子,到現在你也還沒說《野火》這首歌的版權在誰的手裡呢?”
張婉皮笑肉不笑,“不管這首歌的版權在誰手裡,總之不在我的手裡。”
“憑什麼啊?這首歌是你唱火的,沒有你這首歌也火不了,版權在誰的手裡啊?不會是在你的那個搭檔手裡吧?”
張媽一聽她的話,頓時急了,“這首歌明明是你們兩個一起創作的,憑什麼讓他一個人擁有版權啊?我早就跟你說了這種事情提前要和家裡麵商量,你看你這不就是被人給坑了嗎?”
“你們彆想這麼多,這首歌的版權根本就不在我們倆的手裡,我倆隻是兩個唱歌的。”
“那版權在什麼地方?”
“版權在什麼地方很重要嗎?”
“你這孩子說的什麼話?版權當然重要了,得靠版權賺錢啊,你以為你隨便唱一唱歌就能賺到很多錢了?版權在你手裡的話,彆人唱歌也得給你錢……”
張婉越聽臉色越難看,“這歌是誰寫的版權就在誰的手裡,人家願意把歌給我唱我就已經很滿足了,版權的事情我壓根沒想那麼多,你們以後也不要再問。”
“你看你這個孩子還是這麼固執!”
張媽冷下了臉,“彆的事情都可以和你好好商量,唯獨版權的事情沒得說,反正這首歌是你唱火的,就算說破了這個天,原唱就是你,版權在彆人手裡也好說,你去和人家商量一下,把版權買回來就行。”
“人家好心的免費把歌給我唱,現在歌唱火了,我要去跟人家搶版權?要多忘恩負義才能做出這種事情來!”
“怎麼就忘恩負義了?你這孩子什麼都不懂還非要在這裡和我強!”
張媽氣急,“這首歌你要是不把他唱火的話,那麼他就是一頁廢紙,一分錢也不值,是你們把歌唱火了之後,歌才值錢的你懂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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