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生了小兒子,她自覺融入了這個家裡,也有了底氣,因此對於小兒子更加疼愛,對於於麗也就更加忽略。
不過於母也沒有不管她,該給於麗的也還是有的。
喬威剛開始欺負她,是因為他排斥後娘以及後娘帶來的拖油瓶。
而且聽著彆人的挑撥,說有了後娘就有後爹,他怕自己變成沒爹沒娘的小可憐,因此很是害怕排斥於麗母女。
小孩子表達自己的討厭的情緒,自然就是暗戳戳的欺負人了。
直到後來幾年,繼兄感覺自己的爸爸還是愛自己的,也沒有變成後爹。
而且因為有了後娘,家裡有人收拾了,有人做飯了。
他再也不用吃他爸做的難吃的不行的飯,也不用每天穿的臟兮兮的,因此對於於母和於麗就不怎麼排斥了。
當然,他也喜歡不起來就是了。
因此之後大家就是處於互不乾擾的一種狀態,直到弟弟喬磊的出生。
喬威雖然覺得弟弟喬磊的出生搶走了一些自己爸爸對自己的關注,但是也知道那是自己的親弟弟,因此對於他還是不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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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人的關係就這樣平穩的持續到了1968年,那年於麗18歲,喬威20歲,兩人一起高中畢業。
當時的政策,他們家必須至少有一個人要下鄉。
因為這個事情,家裡那幾天很是沉默。
其實於麗知道,最後下鄉的肯定是自己,不過她還是想著試著找找工作看能不能留下來。
她找了一個月的工作,不過當時一個工作很是難得,她壓根沒有一點消息。
而喬父給喬威想辦法買了一個罐頭廠的臨時工,他就不需要下鄉了。
結果顯而易見,在街道辦上門催促的時候,於母率先提出來讓於麗去下鄉。
因為她沒有能力給於麗買工作,況且買了工作她不用下鄉了,過幾年她小兒子喬磊就得下鄉。
於母自然舍不得,這個選擇題對於她來說還是很好選的。
她也知道這個家裡的情況,喬父作為繼父不好說出來讓於麗去下鄉的話,她為了這個家保持以往的和平,隻能自己先提出來。
聽到於母的話,其他三人都沒有說話,表達了自己默認的意思。
於麗知道這下子她非去不可了,因此隻是沉默了片刻,便點了點頭同意了。
之後的流程就是去報名,喬父可能是出於一絲愧疚,因此想辦法給她選了一個好一些的地方下鄉。
於母將知青下鄉補貼的一百塊讓她自己拿著,又給她拿了一百塊錢,讓她下鄉之後自己看著有需要的就置辦一些。
至於下鄉用的被褥衣服鞋子這些,於母也幫她準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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