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孫家輝這麼說,葛鵬飛又繼續說道“你當年有可能,是替謝東城背了黑鍋這件事,我也剛猜到的,並不是早就知道。
既然孫家輝你說自己替人背鍋,那你有證據嗎?
如果你有證據,就把證據拿出來。
隻要能證明,你當年確實是替人受過,即便你已經服刑完畢,依舊可以對當年的案子,提起重新訴訟申請。
你要真的是冤枉的,不但能夠為自己平反,還可以獲得一定的經濟補償。”
葛鵬飛的話音剛落,孫家輝也朝他喊道“你少她媽的在那放屁,說的比唱的還好聽!
你們就是瞅準了我沒有證據,才敢不管不顧的冤枉我!
老子告訴你,謝東城那一家四口是我殺的沒錯,但是當年的潘洋,確實不是我弄死的!
我都已經殺了四個人了,再被你們抓到肯定也難逃一死,要是潘洋真是我殺的,我又有什麼不敢承認的!
反正你們又不能槍斃我兩次!
可是老子告訴你,老子當年就是被冤枉的!
那把刀是我的不假,可是那麼多人在一起打群架,那把刀不知道怎麼的,就從我口袋裡麵掉出去了。
我當時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潘洋手裡的刀上,生怕他手裡沒輕沒重的,在把我捅了。
我出來收個保護費,不過就是為了混口飯吃,沒必要把命搭上。
後來看見這小子動真格的了,我心裡也打了退堂鼓,我當時想著就這麼算了,不要他那20塊錢了,可是又想我們這麼多人,硬是沒乾過一個人,說出去確實太丟人了!
而且周圍還有那麼多商戶看著呢,要是我們就這麼輸了,之後還怎麼在街上混!?
就在我握著潘洋握刀的手,想跟他談判,以後不收他的保護費,讓他彆到處聲張的時候。
我就看見不知道從哪裡冒出一把刀,直接刺進了潘洋的胸口。
我當時都愣住了,還是聽見有人喊出事了,快跑!我才反應過來,鬆開潘洋的手就跑了。
可是畢竟是出了人命,沒多久我就被警察找上門給帶走了。
從進了警察局的那刻起,我就知道冒出人命了,這事沒法不了了之。
所以我說的每一個字都是真的,我就希望能夠坦白從寬,儘量給自己爭取減刑的機會。
畢竟你們是當著我奶奶的麵,把我帶走的,我不希望讓她老人家為我擔心。
可是之後不知道你們這些人是怎麼調查的,竟然一口咬定,潘洋是被我捅死的。
我承認那把刀是我的,可我也隻是平常拿在手裡嚇唬人的。
那天我根本就沒把刀掏出來過,也根本沒碰過那把刀,怎麼就成了我拿刀殺人!?
我一遍一遍的跟你們說,這件事跟我沒有關係,可是你們呢?
你們在從刀身上檢測出我的指紋後,就認定我在撒謊,還以我拒不交代為由,直接把我移交給檢察院。
到了檢察院後,我因為沒人給我請律師的緣故,更加有口難言。
後來我就被認定為殺死潘洋的主犯,被判了整整12年。
在走進監獄的那一刻我就知道,已經沒人會聽我喊冤了,我唯一的出路,就是好好改造,爭取減刑的機會。
我當時唯一的信念,就是早點出來,好好做人,給奶奶養老送終。
可每到夜深人靜的時候,我的腦海中便不斷重複著那天發生的事情,最終我想到了,那隻握刀的手很瘦,是一直在戰圈外的謝東城。
是他拿著刀,捅死了潘洋!
可是我沒有證據,說了你們也不會信我。
所以我就想等我出來之後,單獨找謝東城要個說法。
終於,在監獄裡整整過了8年之後,我重獲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