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一個提線木偶一樣,任由林牧和賀鵬將他帶上了警車。
林牧剛踏進市局大門,就在一樓大廳看見了李學斌。
李學斌也看見了,押著嫌疑人走進來的林牧。
待林牧讓人把楊震帶進訊問室後,李學斌立刻上前,對林牧說道“頭兒,吳大雷抓回來了。
剛才在警車上,他就一直在喊冤。
吳大雷說他帶走那個小姑娘,隻是因為有人出錢,讓他這麼做的,並不是他自己想這麼做的。
而且從吳大雷說的內容裡,我發現他好像並不知道劉詩雅已經死了。”
聽了李學斌的話後,林牧便決定先從這個肯說話的人開始審起。
於是當林牧推開吳大雷的訊問室時,就看見吳大雷正對著屋裡負責記錄的記錄員,喊冤叫屈的樣子。
聽見開門聲,吳大雷立刻轉過頭看向門口的方向。
可能是踩過縫紉機的緣故吧,吳大雷在看見林牧的第一眼,就知道這個人一定是個說話管用的。
於是便大聲的朝他喊道“警察同誌,我承認我又犯錯誤了,但是我也隻是一時貪財,把那個小姑娘騙到車裡,至於其他的事,就跟我沒關係了!
警察同誌,請你們一定要相信我,我真的不知道那個小姑娘的下落!”
聽了吳大雷的話後,林牧便拉開他對麵的椅子坐了下來,對吳大雷說道“既然你說你是冤枉的,那就把這件事的前因後果,仔仔細細的說出來。
你既然進去過,那也應該知道我們的規矩。
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我還有事,不想跟你浪費功夫,如果你不說實話,那我可就走了。
你就等著跟檢察院那邊的人,喊冤去吧。”
聽林牧這麼說,吳大雷便沒再敢隱瞞,老老實實的說道“警察同誌,我不敢說假話的。
我真的就是出來以後沒找到像樣的工作,經濟比較拮據,所以才想著上網看看,有沒有什麼掙快錢的機會。
結果還真讓我找到一個,有個人在網發帖說想要找短期工,工資日結,一天1000塊錢。
我一看有這好事,就抱著試一試的態度,給這條帖子下麵留言,說完去工作。
結果發帖的人,還真的回複了我,那個人還約我見麵詳談。
我也沒想太多,就去跟這個人見了麵。
結果在見麵的時候,這個人就跟我說,工作的內容,竟然是幫他把一個小女孩弄車上,剩下的事就不用我管了。
我一聽工作內容,立刻就想打退堂鼓。
他說的好聽,是把小女孩弄車上,那之後呢?
不是性侵就是綁架,不管是哪樣,他都是犯法的!
可能是看見我想走,這個人又叫住我,說隻是幫他把小女孩弄上車,其他的事與我無關。
而且事成之後,他就給我兩萬塊現金。
我一聽這麼容易就能掙到錢,理智瞬間就沒了,也就答應了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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