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比沒兒子,私下裡被人家戳脊梁骨強。
可誰成想,豔豔生下來後,還是個丫頭片子。
可是孩子都生下來,我也不能給扔了啊,所以硬著頭皮我也得養。
我本來都認命了,想著沒兒子就沒兒子吧,抬不起頭就抬不起頭吧,反正也就這樣了,我也沒錢再去交罰款了。
結果在豔豔還沒上小學的時候,政策一下子改了,可以生二胎了。
哪怕就算是生了三胎,也不用交罰款了。
於是我又和老婆生了第三個孩子,終於有了一個兒子。
但是同時養三個孩子,家庭負擔也挺重的。
不過好在我的兩個女兒,一個比兒子大9歲,一個大6歲。
所以我就讓她們讀完中學,就出去打工了。
我家老大於明芳是個聽話懂事的孩子,平時吃住都在廠子裡,工資卡也都放在家裡,掙的錢也能補貼家用。
可到了豔豔這裡,她說什麼也不把工資卡交出來。
還非說那是她自己掙的錢,要留著自己花。
她掙錢自己花,那我生她養她這麼多年,難道白養了嗎!?
於是我就和豔豔說,如果她不把工資卡交出來,那就彆回這個家,我全當沒養過她這個女兒。
結果豔豔說,不回家就不回家,反正她在家裡也是多餘的。
這個家隻要有大姐和小弟就行,沒必要再多她一個。
於是就這麼的,豔豔和我大吵一架之後,就再也沒了音訊。
這個沒良心的孩子啊,我辛辛苦苦的把她養大,她非但沒有報答我,還連家都不回了。
我當年生她時罰的那些錢,都不知道該找誰要去!”
聽了於明豔父親的話後,林牧又繼續問道“那於明豔是什麼時候離的家,你還記得嗎?
還有,於明豔在離家之後,就徹底跟你們家的人斷了聯係嗎?”
聽了林牧的問題,於明豔的爸爸不假思索的說道“於明豔離家有四五年了,她在外麵乾了什麼,去了哪裡,這些我是一點也不知道。
但是豔豔好像跟她姐姐之間,還有聯係。
我曾經也讓芳芳從中勸和一下,讓豔豔回家。
就算她不把工資卡交出來,但起碼也得給我和她媽的養老費啊。
可是芳芳卻說,她說不通豔豔,隻要提讓豔豔回家,她就掛電話。
所以你們要是還有什麼想問的,就去找於明芳問吧,也許她知道的,能比我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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