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這裡,於明芳的聲音都有些哽咽了,她吸了吸鼻子,調整了一下情緒才繼續說道“我男朋友是我在廠子裡麵認識的,他就是我在那段打工歲月裡的一道光。
是我在暗無天日的日子裡,唯一的溫暖。
我們倆人是自由戀愛的,彼此的感情也不錯。
於是在前麵過年的時候,我把男朋友帶回了家。
結果我父母連我男朋友叫什麼,是哪裡人,家裡有幾個孩子這些通通都沒問,張口就跟人家要20萬的彩禮。
我聽了這話後,恨不能上去捂住我爸媽的嘴,生怕他們三言兩語的,把我和我男朋友這幾年的感情攪黃了。
可是我爸媽卻把我推到一邊,繼續和我男朋友說,彩禮一分錢都不能少,否則他們堅決不給我戶口本。
那天我男朋友沒在我家待多久就離開了,我看著他獨自離去的背影,真的很想追上去和他一起走,卻被我父母攔了下來。
我爸爸當時還指著我大罵賠錢貨,說白養我了,胳膊肘往外拐。
我當時真的覺得很委屈,我明明已經給他們賺了這麼多錢了,為什麼到頭來我還是欠他們的。
之後我父母又怕我去找我男朋友,不讓我出去打工,可是我不打工,他們就沒有經濟來源。
最後我父母沒辦法,還是讓我去打工了。
然後我立刻聯係了男朋友,跟他道歉,甚至做好了跟他私奔的想法。
後來我父母可能也知道,他們要是再逼下去,我說不定也會和豔豔一樣離家出走,最終主動把彩禮降到了六萬六。
可是在會親家的時候,我父母還是直接跟我婆婆說,這錢是給他們的,他們也不會給我準備什麼嫁妝。
這就導致了,我在婆家這麵根本抬不起頭。
我婆婆有事沒事的,總拿這件事來數落我。
不過好在結婚之後,我拿回了自己的工資卡,不再打工養弟弟。
可是父母卻經常打電話找我要錢,我不給他們還威脅我說,要報警告我不孝,不贍養老人。
這也是為什麼,一開始接電話我聽你們說自己是警察時,會那麼緊張。
我真的以為是父母把我告了,你們要來抓我了呢。”
聽了於明芳的話後,林牧再一次被於家父母的奇葩行為氣到。
可他隻能安慰於明芳道“於女士你放心,我們是刑警,是不會受理你父母這種無理訴求的。
今天給你打這個電話,隻是為了向你了解你妹妹的情況。
既然於明豔沒有跟你提起,她懷孕生子的事,那你知道她有沒有男朋友嗎?
或者你知道於明豔平時和誰走的近,跟誰有什麼矛盾,或者什麼經濟糾紛嗎?”
聽了林牧的問題,於明芳遲疑的說道“這些我都不是很清楚,豔豔她從來沒有跟我提過這些。
我隻知道,豔豔之前好像是在一個麻辣燙店工作,她和我提過她的老板。
豔豔說這個老板對她很好,對她非常的照顧,這也是豔豔唯一跟我提起過的,除了父母之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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