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牧的話,讓周景偉的眼睛裡,頓時顯露出驚恐的神色。
林牧直接在桌上的一堆資料中,找出了白淼之前交給他的dna比對報告,展示給周景偉看,並說道“這是今天下午,我拿回來的,俊俊用過的尿不濕。
結果俊俊的dna樣本,和四年前你在入室搶劫時,留下的dna樣本比中了。
俊俊明明就是你的親生孩子,你為什麼要撒謊!?”
看著林牧手裡的dna比對報告,周景偉徹底沒了聲音。
過了許久,他終於承認道“俊俊確實是我的孩子,我之所以不承認,是因為我怕彆人說我沒結婚,就先有孩子了。
這樣不管是對俊俊也好,還是對我也好,都有很大的影響。
所以我才編出了一個謊話,想讓鄰裡鄰居的人少說點閒話。”
聽了周景偉的話後,林牧也不反駁他話裡的漏洞,而是繼續說道“既然俊俊是你的孩子,那麼俊俊的媽媽是誰?她去哪了?
為什麼她都給你生孩子了,而你卻不娶她?”
聽了林牧一長串的問題,周景偉歎了口氣,才開口說道“警察同誌,我實話跟你說了吧,俊俊的媽媽是我店裡以前的一個服務員,叫於明豔。
於明豔比我小9歲,我開始隻是拿她當妹妹看,並沒有什麼非分之想。
可是你也應該能明白,這男未婚,女未嫁的,兩個人同在一個屋簷下,又朝夕相處的,難免就會出事。
於是就這麼的,我和於明豔越看越覺得對方好,漸漸的就走到了一起。
結果因為措施沒做好,於明豔沒多久就發現自己懷孕了。
其實在知道於明豔懷孕後,我就想著要跟她結婚。
可是於明豔卻說,她和娘家人鬨掰了,她父母是不會給她戶口本的。
而且她也不願意回家看父母,以免動了胎氣。
不如等孩子生下來,一切都塵埃落定,再回家拿戶口本。
到時候她父母就算不給,她也能去派出所找警察幫忙。
我聽了於明豔的話後,也就同意了,畢竟她父母那些奇葩舉動,我之前也聽她吐槽過。
所以就這麼的,我倆就一直沒去登記結婚,一直到俊俊出生。
俊俊出生那段時間,我還把店都關了,就是為了回家照顧於明豔坐月子。
可是生活還是要繼續啊,在於明豔出了月子之後,我就又回去開店了。
警察同誌你今天也看見了,我那個店雖說不大,但是到了飯點也真的挺忙的。
以前有於明豔幫我,我們兩個人有時候還忙不過來。
現在就剩我一個人,我就更脫不開身了。
而且我也不想再雇一個服務員,有那錢,我還想省下來給俊俊買奶粉呢。
可是我隻有一個人,顧得上這頭,就顧不上那頭。
於明豔一個人在家照顧俊俊,本身就很壓抑,再加上我經常後半夜回家,幫不上她什麼忙,她就對我有了怨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