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大概也就是這麼個時候吧,剛才的那個女人,給她的兒子辦了喜事。
她兒子娶得就是,離我們村子不遠的夏家村的姑娘。
當時那個姑娘之所以願意嫁過來,也是因為聽說我們村子占地了,想著早點登記結婚,在領補償款的時候,能多占一個人頭。
可結果呢,咱們村子的補償款,不是按人頭給的,而是按照占地麵積給的。
所以她們家並沒有因為兒子結婚,就多分到一部分補償款,拿到的錢還是跟之前一樣。
但是因為兒子結婚的緣故,她還要把收到的補償款,拿出一部分來給兒子,畢竟兒子也成家了嗎。
可是即便她拿了錢給兒子,兒媳婦確依舊覺得不滿意。
因為我們這些被收了土地的人,到了一定的年紀之後,是可以領退休金的。
可是她兒媳婦的戶口還沒遷過來,所以就享受不到這份待遇。
兒媳婦覺得婆家人騙了她,本來就心有怨氣,於是便在過完年後跑回了娘家,說什麼也不肯回來。
可她兒子卻是個閒不住的,自己媳婦跑了不想著去丈母娘家找人,反倒是仗著媳婦不在家,直接把站街女領到家裡嫖娼。
說起來也是趕巧了,有一天她兒子正在家裡跟站街女翻雲覆雨的時候,她兒媳婦突然回來了。
然後就看見了,家裡床上躺著兩個光溜溜的人。
她兒媳婦當即就拿出手機,對著床上躺著的兩個人一頓拍照。
在留下證據之後,她兒媳婦就直接摔門而去。
之後兒媳婦那邊就鬨著要離婚,她兒子作為婚姻的過錯方,很可能要淨身出戶。
再得知這個結果後,她這個不甘心啊!
人活幾輩子修來的福氣,才能趕上一次占地的機會。
她好不容易拿到手的補償款,怎麼可能就這麼眼睜睜的看著,讓彆人分去一半。
所以她們家就請了一個律師,跟兒媳婦那邊進行談判。
想著兒媳婦能看在夫妻情分上,放她兒子一馬。
可是當初她兒子和兒媳婦結婚的時候,本來就是奔著利益去的。
兩個人原本就沒什麼感情基礎,這會兒她兒子還嫖娼了,兒媳婦好不容易抓住的把柄,怎麼可能輕易放棄。
於是就這麼的,兩家人到現在還在僵持著。
不過我聽說,她兒媳婦前些日子,好像已經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了。
隻不過因為法院那邊,沒能聯係上她兒子,暫時還沒宣判。
不過叫我說啊,她兒子和兒媳婦離婚是早晚的事。
她兒子就不是一個安分的人,我都看過好幾次了,她兒子往家裡領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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