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牧的話,徹底擊潰了孫宏偉的心理防線,他把頭埋進臂彎裡,發出了一聲低吼,然後終於放棄了抵抗,有氣無力的說道“是我做的,去年的入室搶劫案是我做的,今年的搶劫強奸殺人案也是我做的。
你們說的沒錯,全都是我做的。”
聽見孫宏偉終於承認了自己的犯罪行為,林牧悄悄的在心裡鬆了口氣,麵上卻不動聲色的繼續說道“既然你已經承認了自己的罪行,那麼就把犯罪經過,原原本本的交代出來。”
聽林牧這麼說,孫宏偉揚起頭,看著頭頂的天花板,長長的出了口氣,然後緩緩的說道“我先說去年九月份的搶劫案吧。
我是去年六月份,因為想住的離上班的地方近一點,就搬進的銀帆國際公寓。
可是我剛住進去沒幾天,就被公司裁員了。
因為公司不正規的緣故,我被裁員後,非但沒有拿到補償金,公司還欠了我,最後兩個月的工資沒給。
我當時也連和以前的同事,一起去勞動仲裁,想要回自己的工資,可我之前的老板卻跑路了,就算我們最後勝訴了,卻還是拿不到錢。
於是就這麼的,我一下子斷了經濟來源,全靠著以前那點微薄的存款生活。
我從失業開始,就每天都在去找工作,去麵試的路上。
可是我一連找了三個月的工作,都還是沒有一點音訊。
這些公司,要麼就和我之前的公司一樣不正規,要麼就是工資低的要命,工作性質還複雜的很。
眼見著我自己的存款,馬上就要花完,眼看著我就要斷糧了,我便想出了另外的辦法,那就是入室搶劫。
於是我便把作案目標放到了,這些跟我住在同一棟公寓,單身獨居的女性身上。
畢竟我在這個公寓裡住了三個多月,對於公寓裡的一些情況也比較了解,有利於我做完案逃跑。
有了這個想法之後,我便開始在大樓裡搜尋合適的下手目標。
我第一個盯上的人,就是你們說的毛明月。
那個小姑娘是我在電梯裡看見的,她身材瘦小適合下手。
而且我還發現,她每次回家時買的食材也很少,一看就是一個人生活的。
於是我就開始悄悄的尾隨她,最終確定她住在1602號。
又經過幾天的跟蹤,在我確定了這個姑娘的上班規律後,我便決定動手。
在案發那天,我先躲在樓道口的門後,當看見那個姑娘掏鑰匙開門之後,我便衝上去捂住了她的嘴巴,然後把她進了房間裡。
在用繩子將這個女孩捆住之後,我就拿出了隨身攜帶的水果刀,逼著這個姑娘拿錢給我。
那個女孩倒是挺配合的,很快便說出了自己藏錢的位置,但是我在那裡隻找到了幾百塊錢的零錢。
於是我便在那個姑娘的家裡翻找起來,沒多久,又找出了兩張銀行卡。
之後我就拿著銀行卡,逼問那個姑娘銀行卡密碼。
那個姑娘為了活命,也老老實實的告訴了我,她銀行卡的密碼。
在試過密碼的準確性後,我便打暈了那個姑娘,準備去找銀行取錢。
在取到錢後,我還覺得自己做的天衣無縫,而且這個來錢的方式還挺簡單的。
可是我萬萬沒有想到,那個姑娘居然會清醒的那麼快。
因為當我取到錢,回到銀帆國際公寓的時,我就看見樓下停著很多輛警車,和一輛救護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