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這裡,方俊才停頓了一下,才繼續說道“警察同誌,你剛才說的沒錯,我確實偷偷配過那個女人家裡的鑰匙。
關鍵這個鑰匙不是我偷來的,而是那個女人太蠢,自己開完門後把鑰匙插在鎖眼上沒拔,這才讓我有了可乘之機。
那天我一路跟蹤尾隨那個女人,就想看看她到底住在哪裡。
於是我便偷偷的跟著那個女人上了樓,故意放輕腳步,和她保持著兩層樓的間距。
當我聽見關門聲後,我便快速的跑上樓,想看看這個女人到底住在哪戶。
結果我剛跑到5樓就發現,有一扇門的鎖眼裡,竟然插著一串鑰匙。
光看那串鑰匙的鑰匙扣,我就知道,這應該就是那個女人家的鑰匙。
因為鑰匙扣上有一個粉嫩的娃娃,一看就是女孩子喜歡的樣式。
於是我便悄悄的走上前,將鑰匙從鎖眼裡拔了出來。
然後拿到小區外麵那個配鑰匙的攤位,讓老板給我配了一把,那個女人家的大門鑰匙。
再配完鑰匙之後,我又悄悄的返回到那個女人家門口,小心翼翼的把鑰匙又重新插回到鎖眼裡。
在做完這一切後,我便離開了那個女人住的小區,就想等著下次馬貴全再去的時候,好對這個女人下手。
之後的事情,你剛才也猜的差不多了。
我又尾隨了馬貴全兩天,終於看見他又去了那個女人的家裡。
再確定馬貴全進入樓道之後,我立刻跑到了馬貴寧家,破壞了她家的電閘。
因為我知道,馬貴寧一直和她哥哥相依為命。
隻要馬貴寧遇到問題了,那麼馬貴全不可能不過來幫她解決。
於是我就利用了這個時間差,在馬貴全離開那個女人的家後,我拿出了之前配好的鑰匙,打開了那個女人的家門。
我走進臥室後,就看見了那個女人衣衫不整的正在睡覺。
隻看那場景,就不難猜到,之前這個房間裡,都發生了什麼。
我當時隻覺得氣不打一處來,於是便騎坐在那個女人的身上,連掐帶捂的弄死了她。
再確定那個女人已經死了之後,我又故意把那個女人的家搞亂,想讓你們以為這是一起盜竊強奸殺人案。
為了坐實馬貴全的罪名,我還故意將那個女人的鬨鐘搞壞,把時間往回撥了一些,好讓你們沒法確定那個女人具體的死亡時間。
做完這一切後,我又將所有可能留下我自己指紋的地方,通通擦了一遍。
在確認萬無一失之後,我便偷偷的回家了。
其實這半個多月裡,我一直都在期待著那個女人的屍體被你們發現。
隻要你們發現了屍體,再去排查那個女人的社會關係,就會把嫌疑對象鎖定在馬貴全的身上。
就算是事情不會如我期待的那樣,你們沒有把馬貴全當成凶手抓起來,或者說馬貴全能找到證據,證明自己的清白。
那麼你們也絕對不可能把懷疑的目標,放到我的身上。
因為我壓根就不認識那個女人,我和她之間連一點交集都沒有。
你們不管怎麼排查那個女人的社會關係,都不可能查到我的頭上!
可是我沒想到的是,你們最終還是找到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