彆墅群屬於中海市高級住宅區。
比起城中村或者市裡的小區,喪屍分布相對疏散。
要問為什麼,蜂王當然要比工蜂少咯。
但偶爾也有脫離屍潮隊伍的幾隻,悠閒的晃到這邊來。
屍體腐爛程度參差不齊,有些張著大嘴,茫然的伸著雙手向前抓著空氣。
有些腿部高度腐爛的無法直立,隻能在地上爬行蠕動。
那場麵讓人直起雞皮疙瘩。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喪屍畢竟行動緩慢,而宋驚風雖然長得雋秀清逸,也不是腎虛公子。
學生時期無心做不良少年的他總會被找茬。
從小學開始就有男生給他傳〔放學天台見〕的紙條。
這對於一心想好好念書的宋驚風來說,是困擾多年卻始終得不到答案的一個問題。
他絲毫沒有察覺是因為自己太過傲慢的態度惹人不爽。
而是把這一係列的麻煩歸於〔青春期的男性像大猩猩一樣爭強好勝〕。
舉世皆濁他獨清,不屑與這些躁動的小屁孩計較,於是他不理會不應邀。
宋驚風的想法也不無道理,青春期的男性確實爭強好勝。
你不理我讓我天台吹了一夜冷風,好,那我就來你班上找你,掀你桌子撕你課本。
宋驚風當然也不是任人宰割的性子,最後自然是開打開打。
就這麼一直跟同學切磋了好幾年,除了學習之外,他在〔打架學〕的造詣也很深厚。
一直到了大學,他考的學校比較好。
周圍都是聰明人,跟那些胡攪蠻纏的蠻子不同。
這些人雖然也不那麼喜歡宋驚風,但知道跟腦子好的人打架不占便宜,還會扣學分。
所以宋驚風總算是脫離了武術生涯,能專心鑽研學術了。
現在來到末世,需要他又撿起那些有關戰鬥的回憶。
好在喪屍不多,一回生兩回熟。
短短兩個小時宋驚風就總結了一套戰鬥方式,跟個戰神一樣從街頭殺到街尾。
後麵感覺有點體力不支,他翻身進了一棟小彆墅。
解決掉裡麵的幾個喪屍,他在冰箱找到了一瓶水,坐在地上痛飲。
刺激的戰鬥過後,恢複體力的時間是很無聊的。
他看著那倆躺在自己身邊,腦花子橫流的〔房屋主人〕,一下子想到了沈月白趴在洗手台嘔吐的畫麵。
他其實也能理解沈月白,第一次殺喪屍也感覺有點下不了手,但他必須得那麼做。
這會他驚奇的發現,對於男人來說,充沛體力的戰鬥不乏是件樂事。
尤其是爆擊頭部的〔嗤啦〕一聲,宣示著戰鬥的勝利,大大鼓舞了他的戰鬥欲望。
他自認之前是個溫文爾雅的人,並不具備暴力傾向。
也不知怎麼搞得,現在居然會萌發這樣的想法。
可能這就是血液裡遠古的呼喚,男人天生的野性吧。
順著思路,他又想到,那妮子現在在家裡乾什麼,是不是又在做飯。
之前她衝出去後,他也像這樣出來收集物資,但都來不及帶回去。
他雖然不知道晚上有屍潮,但因為晚上可見度太低,他也不會隨意走動。
即使是這樣,他一個人時休息時間也很短的。
一來是他不會做飯,每次都要弄半天。
那些作為重要蛋白質來源的肉類,被他搗鼓的要麼就是焦了,要麼就是半生不熟。
怕吃了食物中毒嗝屁,他隻能吃些水煮蔬菜和速食品果腹。
二來還要清理血跡,吃不飽睡不好,整個人緊張不安,根本沒有精力充沛的時候。
但現在不一樣,他的任務隻有執行計劃。
回去之後能吃到營養均衡的飯菜,沾滿血跡的衣服也不用自己換洗,沈月白會給他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