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末·我也好痛苦
笨拙,撕裂,充盈,疼痛,心悸,歡愉,寂寞。
循環往複。
這是我對昨晚的總結與概括。
人在經曆某些情況後,對事物的觀點的確會有所改觀。
因為宋驚風,我加強了〔性是人類的最底層邏輯〕這一認知,並理解了為何如此。
人原本就該是不停追求快樂的動物。
我們笨拙的糾纏了一晚,在午夜才找到訣竅,黎明時精疲力竭睡著。
在這個才見了兩麵的男人懷裡,我少見的睡了極其安穩的一覺。
我也少見的做夢了。
我夢見了兒時。
從小,我就從旁人口中得知,我父母之間並沒有愛情,是農村所謂的男大當婚女大當嫁。
他們奉父母之命在十八歲結了個不被法律認可的婚,而後父親繼續學業,母親則外出打工。
一直到七年後,兩人才再度重逢,然後去登記結婚。
登記結婚的原因,是為了辦理離婚。
我對母親沒有太大印象,她生下我時本身也隻是個孩子。
而且鑒於她的學曆與認知,她對我的〔遺棄〕和〔不管顧〕並未讓我產生太多想法。
總之在我三個月大的時候,結婚五年沒有孩子的姑媽就將我抱走,養在她家。
大人毫不避諱的在我麵前討論我的身世,我很快知道〔姑媽〕與〔媽媽〕的區彆,也知道當前的家,並不是我的家。
還知道有個靠自己闖出大山,立誌造福社會的〔偉人〕父親。
姑媽和姑爹並不是對我不好,相反他們將我視如己出。
姑爹是村裡小學的老師,姑媽是會計,從城裡下嫁到村裡,他們夫妻恩愛。
兩人把一切都打理得井井有條,閒時還會品酒唱歌,跟著收音機跳上一支舞。
他們把我養得很好,我的衣服總是平整的,指甲縫總是乾淨的。
若非知情人,都不會想到我的父母另有其人。
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她有了自己的小孩。
姑媽家多了許多人,一個滿身通紅的小嬰兒,還有她精神飽滿的公婆。
年幼的我常被那個嘮叨的老婆子使喚做事,倘若我有些猶豫,她就會用方言嗬斥我,大意是我這個寄人籬下的東西。
洗尿布,抱小孩,拖地,甚至是端屎倒尿。
以至於讓我在現在,看到公園裡因左腳絆右腳跌倒大哭的四五歲小孩,便開始懷疑這段回憶的真假。
應該是真的,因為老婆子事無巨細的安排彆人,甚至連〔早上喝粥就不要喝水〕這種無關緊要的事都要強調好幾遍所帶來的不適感,我曆曆在目。
從那會開始,姑媽就變了。
她蓬頭垢麵像是瘋子,時常心情低落掩麵哭泣,時常會對著大哭的嬰兒發火,時常衝著緊緊摟著嬰兒的老婆子咒罵。
姑爹也憔悴不少,他顯然背負了巨大壓力無處釋放,終日借酒消愁。
我不懂為何會變成這樣,這個女孩是他們全家的寶貝,原本該是久婚不育的姑媽渴求而來的恩賜。
為什麼會這樣,難道她不該出生?
答案肯定不是的。
我看過他們正常的樣子,姑媽坐在那裡輕輕搖晃著搖籃,姑爹安靜的站在她旁邊,雙手搭著她的肩膀,注視著酣睡的嬰兒。
兩人的眼神讓我記憶尤深,那是一種像是要把世間所有東西,甚至於自己的生命都奉獻給她的眼神。
我為之震撼,我十分羨慕。
所以毋庸置疑,他們愛她超出生命。
同時,我也更加清楚的知道,姑爹姑媽隻會對她的親生孩子流露出這般無私偉大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