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項便石破天驚。
在原先的十大公司的基礎上,宣布成立“大唐皇家對外貿易總公司”。
將徹底整合原有分散在市舶、邊關、官營作坊等諸多資源,成立一個直屬於內閣、由皇帝親自掌控的超級機構,專門負責對外貿易,凡事對外的貿易,哪怕是十大公司都要對接這個機構。
此公司非與民爭利,實為定標準、拓渠道、平物價、抗風險,乃是經濟命脈之定海神針。
其主要職責為:統管陸外、海外貿易,開拓並維護主要商路;
製定對外貿易重要商品之質量標準與公平交易規則;
在豐年平糴、荒年平糶,穩定市場;
投資興建港口、道路、倉儲等商業基礎設施。
其注冊資本達到了驚人的一千萬元,由國庫全資撥付。
其未來發展將受到各方麵支持,包含政策、錢行支持等。
此議項一出,台下議論聲爆起,所有商賈們眼中放光。
這前所未有,身為商人,他們很清楚這個公司會給商業帶來什麼。
他們看到了一個由國家力量背書的超級大商業平台的誕生,這意味著更穩定、更廣闊的市場和更規範的秩序的誕生。
隨後,李長河公布第二項重大商業政策。
《貞觀三年至十年大唐優先發展行業指導名錄》。
李長河示意助手,而後有人抬進來漆板,早已寫好的文字板出現在眾人眼前,上麵清晰羅列了朝廷未來將重點扶持的行業:
第一行:遠洋海運與造船業:將在登州煙台)、萊州青島)、明州寧波)、泉州、廣州五大港口設立“市舶商業管理司”,專司對外海洋貿易,給予稅收優惠,鼓勵建造可遠航的“寶船”,開展對外貿易。
第二行:工業製造開發:重點支持改進織機、水車等;鼓勵玻璃、精瓷、高品質的研發與生產等。
第三行:農業發展及副產品深加工:鼓勵發現普及優秀種子,鼓勵興辦規模化榨油、製糖、釀酒、醃製、紡織作坊等,對於其中切實民生相關行業,給予稅收減免和政策傾斜。
第四行:文化與知識產業:鼓勵書籍印刷出版、教育授業、技藝培訓等,完成知識產權建設。
第五行:基礎建設:道路、水利、航運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未來至貞觀十年,投資不低於十個億。
第六行:礦產開發:煤、鐵、銅、錫、鉛等礦產開發支持商業資本進入。
第七行:金融服務業:試點推行“飛錢”彙票)業務,將會在長安、洛陽、太原、揚州、益州、廣州、蘇州、杭州、荊州、汴州、涼州、幽州、洪州、越州、登州十五地開設大唐中央錢行中心分行,符合條件的商人,可以申請飛錢,以此長途攜帶巨款之不便,和金錢安全。
同時,宣布將由“內閣”牽頭,以大唐錢行為主體,探索建立更為規範的商業借貸與保險機製。
當然,每一項之後,還有更多的扶持政策,如稅收減免、技術支持由科學院提供)、土地優惠等。
這一項促進政策,清晰明了,為接下來的商業發展提供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