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類似於豆腐、豆腐腦和玉子豆腐,這些真正具有本質差異的商品,則被明確認定為符合合同所設定的規則與限製。
總而言之,就是在為期五年的合約期限內,宋星瀾作為乙方,必須至少提供十三款不同的金絲紋豆製品。
這一限製與規定,是為了確保甲方能夠向市場呈現一個多元化且豐富的產品陣容,進而滿足廣泛而多變的市場需求。
宋星瀾掰了掰手指,心中暗自思量,自己似乎已然達成了合同初期階段的要求。
短短幾天,他已經用金絲紋豆做出了豆漿、豆腐花、豆腐、玉子豆腐以及豆芽。
恩,豆芽是他抵達的第二天,用索倫管家給的金絲紋豆和小廚房裡的定製版豆芽機培育的。
這不,經過清洗、浸泡、生長管理等步驟,豆芽機裡的那批金絲紋豆芽,最快明天就能采摘與食用了。
“天呐,接下來的這一年裡,我豈不是可以直接躺平,當一條鹹魚悠閒享受紅利的滋養?”
宋星瀾想到這,內心不禁湧起一絲難為情與心虛,鬼鬼祟祟地生出一種好似自己在做一件不太光彩的事的錯覺。
嗨,自家人知道自家事,關於金絲紋豆製品的研發,他頂天就是宇宙級彆的搬運工。
合同上規定的所謂最低限度研發要求,明麵是在保護甲方的利益,但實際上,簡直像是對他“研搬)發運)能力”的一種侮辱。
仿佛在諷刺宋星瀾,利用不道德的信息差,明目張膽地白嫖了人家。
要知道,藍星上豆製品的種類非常豐富,根據不同的加工方法和食用形式,市售的豆製品種類已然超過了2萬種之多。
折中一下,以宋星瀾並不算多大的腦容量,即便是稍微蹭一蹭皮毛,彆說是一年五種、五年十三種的新產品,即便是數量翻幾倍,他……也能抄襲過來呀。
這樣一來,總感覺,“研發”多了,好像不太合算,“研發”少了,又顯得過於雞賊。
然而,甲方爸爸實在給的太多啦。
譬如,宋星瀾原本對金絲紋豆產權的收益預期持有謹慎的態度,預計在五年之內,最多僅能獲得2的最低收益,若甲方爸爸大方一點,或許能達到3。
可令他始料未及的是,合同中承諾給予他的分成比例,竟然是五年內高達5的淨利潤。
除此之外,合同裡列舉的其他福利也是異常慷慨。
包吃包住不過是基礎待遇的一部分,更讓宋星瀾這個窮鬼震驚的是,一旦合作期滿五年,格洛薩裡家族還將贈予他一幢豪華彆墅。
這棟彆墅座落於科隆納爾普山腳下,占地約500平方米,無疑是在暗搓搓打著把人留下了定居的算盤。
這些條件遠遠超出了宋星瀾的預期,使他深刻感受到甲方爸爸對他的重視與期待。
不過,涉及到個人利益時,他好歹得努力爭取一下。
畢竟,在合同規定的五年任務中,他早已順利完成了第一年的目標。
對於剩下的四年任務,算算也就8種的豆腐製品,宋星瀾隨隨便便都能“研發”出來。
諸如腐乳、豆豉、豆醬、醬油、腐竹、豆乾、素肉、豆油等,他完全可以提前在第一年內就折騰出來。
彆說卡著底線一項一項地勉強完成,那樣的話,也太過操蛋和不當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