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內氣氛輕鬆了不少,林乘風熟練地轉動著方向盤。
警車緩緩駛入夜調酒吧的街道,停在了酒吧門口的停車位。
酒吧尚未營業,但已經有服務員在做清潔和準備工作。
四人緩緩走進酒吧。
這家酒吧是一家清吧,裡麵的裝修看上去很奢華高檔,而且地理位置也很好。
吧台的負責人見到林乘風等人頓時一愣,隨後立刻上前。
“警察同誌,你們好,我是夜調酒吧的負責人。”
林乘風出示了下證件,開口道:“我們是市公安局的,這次來了解一下,昨天晚上八點半到淩晨一點的時候,陳朔陳先生是否在這裡喝過酒?”
負責人聽聞立刻明白林乘風說的是誰,立刻點頭說道:“陳朔先生昨晚確實在我們酒吧喝酒,就坐在那。”說完,負責人立刻指著不遠處的六人座。
“你知道我們說的是誰?”夜軒皺著眉,好奇地問道。
負責人笑著點頭回應道:“我當然知道,陳朔是我們酒吧的會員,而且昨晚他帶了一群朋友來喝酒,每個人都充了一萬塊錢。”
夜軒聽聞頓時瞠目結舌。
果然,金錢最能讓人記憶猶新。
“方便出示一下監控錄像嗎?”林乘風立刻追問道。
負責人立馬點頭,隨後伸出手說道:“請跟我來。”
四人跟著負責人來到酒吧吧台。
吧台裡放著一台電腦,是專門用來播放音樂和查看監控的。
負責人對著電腦熟練地操作起來,很快就調出昨晚陳朔帶著朋友進入酒吧的畫麵。
畫麵清晰顯示,陳朔確實在晚上八點十五分,和四個朋友一同進入酒吧。
之後他們便一直待在座位聊天喝酒,直到十二點半以後,陳朔包括四個朋友這才互相攙扶著離開酒吧。
期間陳朔雖有幾次短暫離席,但每次去的都是廁所的方向,而且時長不超過五分鐘,甚至連四分鐘都不到。
這個時間很短,從酒吧到朗軒大廈,即便是開車都需要至少十五分鐘的路程,完全不可能在這麼短的時間裡抵達案發現場實施犯罪,再返回酒吧。
夜軒看完監控後直起身子,緩緩說道:“看來......陳朔的不在場證明很紮實。”
三人不置可否地點頭表示認可。
最終林乘風對著負責人道了聲謝,隨後便帶著眾人離開酒吧。
車上。
林乘風係好安全帶,開口道:“下一站,華科製藥。”
“照目前情況來看,這個陸飛華似乎不是個善茬。”夜軒靠在車窗,輕聲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