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新穎被他犀利的語言說的麵紅耳赤,一時間不知該如何反擊。
楊錦榮見狀,繼續乘勝追擊道:“我想問在坐的各位,我們的私人財產難道不應該受到保障嗎?如果真像這個葛女士口中所言,那這個社會得亂成什麼樣子。”
“偷了還不讓人勸阻,這和明搶有什麼區彆?”
“是不是以後我上大街上看見喜歡的東西,隻要放進自己的兜裡,是不是這東西就是我的了?”
所有的人都麵麵相覷,一副陷入沉思的模樣。
“那也不能因為幾個不值錢的東西而侮辱人,最後導致一條活生生的生命逝去!各位,我也想問一下,難道一條人命還比不上幾十塊錢的東西嗎?”葛新穎故意混淆事情的重點,把眾人的思維引向其他的地方。
“原告,我要糾正你兩件事,首先是你家老人裝起來的東西價值過萬,燒雞並不值錢,但那兩瓶酒加起來共計一萬二,我這裡有進貨單,如果不相信,我可以拿出來。”
“第二件事,再多的錢都買不來人命,但生老病死各有天命,如果真是超市的主要責任,我們絕不推脫,但如果責任不在超市,我們也不想做這冤大頭!”
一番話有理有據,讓眾人不禁暗暗點頭。
“你說生老病死各有天命,我認同這句話,但你說,如果你們不氣我姥爺,我姥爺會死嗎?”葛新穎反駁道。
“前提是他正常購物,而不是把超市當成自己的家,想拿什麼就拿什麼!你看超市每天來往的人這麼多,我們的店員跟幾個人說的話超過三句?”
說完,楊錦榮冷笑一聲,“還好,社會上還是好人多,否則的話,我們的店員不得累死。”
“不管怎麼說,我姥爺的死跟你們超市有很大的關係!”葛新穎依舊堅持自己的觀點,當然,她如果不堅持的話,也就意味著這場官司輸了。
她又看向法官:“法官大人,我姥爺雖然犯了錯誤,但罪不至死啊!”
“他隻是一時糊塗,難道就應該付出生命的代價嗎?”
“等等,你不要混淆概念,他的死完全是他咎由自取的,不要說的像是彆人害他一樣。”楊錦榮打斷她。
“可是,如果不是你家店員在那裡一直在影響他心情的話,他也不會犯病。”
“怎麼又繞回去了,法官大人,我剛才說的很明確,我家店員完全是為了保護自己的正當權益而采取的柔和的勸說,大家也都看見了,我家店員全程沒有動手阻攔。”
“你們完全可以采取其他措施,為何一直要用言語攻擊?”葛新穎說道。
“其他措施?比如…”楊錦榮看向她。
“比如你們完全可以報案,讓帽子叔叔來處理,據我所知,你們沒有執法權吧。”
葛新穎提出了一個新的觀點。
就是葛厚照做的再怎麼過,超市的店員都沒有執法權。
換句話說,無論他做了什麼,超市的店員也隻能報警,請帽子叔叔來處理。
這句話說的沒錯,而且很致命,如果楊錦榮找不到角度反駁的話,這句話基本上就可以為這個案子定調了。
“那並不是執法,而是扞衛自己財產不受人侵犯的正當權利!”
“請問法官大人,我們身為公民,在遭受到不法侵害的時候,難道隻能聽之任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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