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預料的那樣,前一天晚上開始的全國性抓捕行動,在第二天引發了不小的餘波。
雖然明事理的民眾都拍手稱快,但總有一些家庭,麵對自己孩子被戴上手銬帶走的事實,無法或不願接受。
一些地方的公安局門口,聚集了少數情緒激動的家長,他們哭喊著,試圖用各種方式施加壓力:
“警察同誌,行行好,我女兒才二十歲,她就是網上隨便說了幾句,不懂事啊!”
“放了我孩子吧!他還是個學生,肯定是被人騙了!你們抓錯好人了!”
“你們憑什麼抓人?說話也犯法嗎?還有沒有王法了!”
“孩子還小,有什麼衝我們來!關孩子算什麼本事!”
這些聲音,混雜著眼淚與蠻橫,試圖用“孩子還小”、“不懂事”來抹平其言行對社會秩序和國家尊嚴造成的實質性傷害。
然而,鐵一般的證據和法律麵前,這些蒼白無力的辯解和胡攪蠻纏顯得如此可笑又可悲。
公安態度堅決,耐心普法之餘,也嚴正告知其行為已涉嫌嚴重犯罪,必須接受法律審判,絕非家庭內部教育所能替代。
就在這些嘈雜聲中,一場由最高法院主導的公開審判,通過國家級媒體麵向全國進行了直播。
此次審判選取了此次惡性事件中情節最為嚴重、影響最為惡劣的一部分主犯和從犯,以及燕京地區抓捕的部分典型人員作為首批公開審理對象。
並非所有涉案人員同時判刑,但足以形成強大的震懾效應。
莊嚴的法庭內,國徽高懸。
審判長聲音洪亮,逐條宣讀經核實的犯罪事實:利用信息網絡肆意侮辱、誹謗為國家做出卓越貢獻的科學家、英雄模範、曆史功勳人物;蓄意編造、散布虛假信息,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嚴重損害國家形象、破壞民族團結;境外勢力滲透引導證據確鑿……
證據鏈清晰完整,被告人在確鑿的證據麵前,大多麵色慘白,悔不當初,但也有少數依舊眼神閃爍,心存僥幸。
最終,判決如下:
主犯組織者、核心煽動者、與境外聯係密切者):因犯尋釁滋事罪、侮辱誹謗罪情節特彆嚴重)、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情節嚴重),數罪並罰,被判處七年至十二年不等有期徒刑。
情節嚴重的積極參與者多次發布極端言論,轉發量巨大,造成惡劣影響):根據具體罪行,被判處三年至七年不等有期徒刑。
一般參與者發布不當言論,有一定傳播量):被判處一年至三年有期徒刑或拘役。
部分被蠱惑、利用的未成年人已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本著教育與懲罰相結合的原則,根據其情節和悔罪表現,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判處管製、拘役或短期有期徒刑,並記錄在案,接受強製法製教育。
法槌落下,判決生效。法律的尊嚴得到了堅決的維護。
直播畫麵前的億萬華夏網民瞬間沸騰了,各大平台的相關評論區被“支持判決!”“大快人心!”“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致敬英雄,不容玷汙!”等留言刷屏。
長久以來被這些極端言論壓抑的憤怒和憋屈,在此刻得到了徹底的宣泄,社會風氣為之一清。
柏悅府的客廳裡,陳羽墨和田夕薇也看完了庭審直播。
“真好,這些壞人終於受到懲罰了!”
田夕薇長長地舒了一口氣,一直縈繞在眉宇間的那點鬱結徹底散開,心情明顯變得明媚起來。
她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小聲嘀咕,
“寶寶,你看,爸爸和好多好多正義的叔叔阿姨保護著我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