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寫了蕭母親的過往,請理性看待。)
“你給我進去!還敢跑?明天我再好好算賬!”男人將女人摔在牆上,粗暴地抽了她一巴掌,而後罵罵咧咧地拿起沙發上的皮夾克,接起電話匆匆離開了。
女人滑落坐在地上,捂著臉無聲哭泣,手中僅僅一小包的行李衣物都散落在地上。
忽然,一隻冰涼的小手碰了碰她。
女人抬頭一看。
“媽媽?”四歲的蕭見信都不敢靠近,隻敢在男人離開後哭著跑過來。
“……”女人疲憊至極,搖搖頭,低頭收拾起來。
夜深後,進了房間,即使男人不在,她也已經習慣了第一時間把燈關了。
萬一燈光引起男人的注意,進了房間,年幼的蕭見信就隻能睡客廳了。
等她關了燈,才反應過來今晚男人不在家。
她鬆了口氣,抱著蕭見信上了床。
於是黑乎乎的房間裡,窗外落著淡淡的自然光。
“睡吧、睡吧……”女人心不在焉地輕哼完全不成調的搖籃曲。
她壓根不知道什麼搖籃曲,她隻是知道有這麼個東西,哼幾下,充當腦海中設想的那個“母親”的形象,因為從小讀到的書裡“母親”都是這樣的。
好媽媽到底是什麼樣啊,她想。
雖然不知道她算不算好媽媽,但蕭見信肯定沒有個好爸爸。
胡思亂想的時候,蕭見信一下就睡著了。
借著月光,她凝視著懷裡軟乎乎的小孩,眼中複雜無比。
蕭見信有這個爸爸跟沒有有區彆嗎?她嫁給這個人跟把自己賣給奴隸主有區彆嗎?
那她為什麼還非要當這個媽,要是能走,她也能靠著自己勞動活下去……每次想到這她心尖總會微微一疼。
說不清楚是對自己人生的迷茫還是對這個還年幼的孩子的心疼。
更多的時候,她看這個孩子都不像是看自己的兒子,“他”像一個疤痕,落在她身上。
但她能怎麼辦呢,他太小了。
小孩裸露在外的胳膊上儘是些掐痕,臉上也有淤痕。
她一抱就知道,在她逃離這個男人的三個月裡,蕭見信瘦了好幾斤。她剛被抓回來的時候,蕭見信還被繩子栓在廁所裡,男人天天在外麵討債追人,把孩子養得跟畜生沒區彆。
看,他親生父親都不把他當人看呢。隻有我“愛”他了。
她望著月光,走了神,情不自禁的呢喃。
蕭見信小臉睡得紅撲撲的,臉埋進媽媽的胳膊裡,砸吧砸吧嘴,忽然間,他聽到媽媽輕聲道:
“見信,媽媽要走了……”
已經睜不開眼的蕭見信身體彈動了一下,緊緊抱住了媽媽的胳膊,呢喃:“不要,我、我一起走……”
隻有四歲的孩子小小聲又口齒不清地說話:“不要…打我…不要打…媽媽……”
女人僵直地躺在床上,聽見這話,麻木的心裡驀然一軟,早就乾涸的眼裡又掉下了淚來:
“睡吧、睡吧……”
愛是什麼?我愛我的孩子嗎?我的孩子愛我嗎?
——有人愛我嗎?
她隻有二十歲。
她在十六歲那年輟學生下了孩子,給一個社會上的二十歲混混生的,但至今都沒有結婚。
他們的關係本就是頭腦一熱,談不上多麼牢固。
但當時,隻是從一個牢籠逃到另一個牢籠罷了。
還在懷孕的時候,混混就會在吵架的時候抽她巴掌,孩子一生下來,養到最耗錢的時候,混混對她就升級為拳打腳踢了。
她不是軟骨頭的女人,她反抗過。
男人打她,她要打回去,但是她一米六,混混一米八,她也拿刀想嘶吼著砍死那個男人,男人反手奪過刀,又是一頓打。
半夜的時候她也拿起刀在床前猶豫過,最後還是放下了……要是知道後麵發生的事情,她就下手了。
被打得臉上儘是傷口的第二次,她想走,但家裡人不要她了。
她敲不開家裡的門,在門口蹲了半天。
可她明明看見了媽媽去接上一中的弟弟。
這個家是這樣的,她差點忘了,不然她怎麼會跟一個混混走呢。
她身邊都沒有一個正常的男人,無法想象世界上還有什麼好男人存在,所以小混混給她帶了幾次吃的,她就誤以為那是她從未得到過的愛。
在門外吹了半天的冷風的她,最後被混混領了回去,混混冷著臉道了歉,她做著飯,腦子裡想著,算了,先活著吧,日子還得過。
但她已經明白,這不是“愛”。
明白過來又能怎樣?
她是很好看的,有一張耐看的臉,初中的時候也被大家嬉笑著稱為班花,運氣好的時候也能考個班級前五名。
小縣城的班級前五哪有什麼含金量,可是她每次抱著孩子出去聊天,都要講一次:
“我也是考了一二名的人,我也能上一中啊。我能上一中的。”
彆的人嗆她:“你怎麼沒上啊?”
她抱著孩子不說話,沉甸甸的重量像燙手的山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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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說,她很想說——
說什麼呢?
瞄了一眼孩子,她閉上了嘴。
混混在道上越混越深入,越混越黑,有幾次都是帶著血衣服回的家,偶爾也會帶傷。
他的脾氣也越來越暴躁,對她也越來越冷漠惡劣,甚至發生過當著她的麵帶女人到家裡的事情。
所以在兒子三歲半那年她直接跑了。
三個月,沒學曆沒居住地沒身份證明的她,在洗腳城給彆人洗了三個月的腳,最後被抓回去了。
她才知道自己老公在這個小地方混的還可以,至少人脈廣,逮住一個她沒有問題。
但還是要跑啊。
她要帶著孩子一起跑啊。
蕭見信快要四歲了,比同齡人瘦小、含糊結巴、說話也顛三倒四,沉默地像個啞巴,隻會張嘴哭。
不跑,她和孩子都要被這個男人毀了。
那天晚上,她像是沒人可以傾訴了,居然對著一個還沒有四歲的孩子傾訴:“留在這裡沒有未來,我已經受不了了,我要走,我一定要走的。”
沒想到昏昏欲睡的小孩雙眼忽然一睜,著急地握住女人的手,仰頭結巴道:“媽媽在,我不、不餓,也不怕…帶我走……”
“媽爸爸打我、衣服…沒有,不能出去找小亮玩。媽媽回來就好、好了,我要…跟媽媽……”
女人愣住了。
她心目中那個笨蛋小孩卻直接地表達自己的心情,以為她沒聽懂,一遍一遍重複,越來越流暢:
“帶我、走……媽媽。”
“帶見信…走……”
“帶見信一起走吧。”
女人忽然哽咽起來,猛地扭頭,將淚水全部藏進了乾癟的枕頭裡:
“嗚——”
一雙小小的手輕輕碰了碰女人的臉,摸到了她的眼皮上。
小孩像是嚇傻了,張嘴就開始嚎啕大哭,嘴裡還含糊喊著:
“不要哭——”
“寶寶,”女人抱緊了他,像是做了什麼決定似的,一邊哭一邊顫抖著承諾,“一起走。”
一遍一遍重複、銘記。
“我一定保護好你。”
第一次當母親的她做得好嗎?不好嗎?沒有人經曆過她的生活,就沒有人可以評價。
那天她想通了,她要帶著蕭見信走。
她一輩子沒被“愛”過,所以也不知道怎麼“愛”自己的孩子。正是因為沒有被愛過,她想讓這個的小小的孩子不要走上自己的路。
她知道,孩子要是意識到自己被父母拋棄了,一輩子就毀了。
她帶著蕭見信跑的那次,戴著帽子口罩,做好了早飯,假裝無事發生,趁男人一出門,東西都沒帶多少,立刻奔往車站。
可男人又是不知道哪裡來的人脈,一群人在車站堵住了她們。
男人們把她們拖到巷子裡,堵在人來人往的巷口,不管她怎麼哭,怎麼求饒,怎麼撕扯掙紮,都沒用,她絕望了。
不到半個小時,男人怒氣衝衝地趕來了:“想跑到h市?那麼遠,你找死!”
又是一頓毒打,好像要真的要打死她一樣。她隻能趴在地上護著腦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