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寧:“我賣了那台相機就有錢了。”
紀母聽了翻了個白眼:“行,那不用管你了,你就用賣相機的錢自己蓋房子自己搬出去住吧!你本事那麼大!要是你敢用你爸一分錢或者你自己一個人住不下去,那房子就不是你的,地也不是你的!”
紀母知道相機很貴,但是她以為再貴也是一兩百塊。
她這輩子去過最高檔的地方就是供銷社,商場都不敢進去。
所以一台二手相機,能賣多少錢?最多不就能賣二十塊?
二十塊能乾啥?勉強隻夠買些竹子和木頭蓋一間竹排房。買幾根杉木梁就要八塊了!
但是生活還要柴米油鹽,還要各種生活用品,這些東西置辦起來也要不少錢。
她以為二三十塊能置辦一個家出來嗎?
紀寧應下:“好。要是我不用我爸的錢蓋房子,那房子和地都是我的。”
他們這些上岸的漁民沒有田地,上岸定居是唯一一次得到土地的機會,是宅基地,不能耕種。
就算到了往後分田到戶的時候,他們這種戶口的人都是沒有田地分的。
所以這一畝地對他們來說太重要了!對紀寧亦然!
因為他們是純漁民戶籍,可以打漁,捕魚為生,但沒有田地耕種。而那些有田又有地的農民則是不允許打漁為生的。
半漁半農的村民則既有少部分地又能從事少部分漁業活動。
紀母冷笑:“行!”
到時候等她花了二十塊蓋出了一間竹排房,就會發現一個人根本生活不下去!
還不得回來求她?
紀寧鬆了口氣,重生回來,第二件大事解決了!
紀父沒有說話,知道大女兒是想自己一個人住,就沒阻止。
到時候買的材料偷偷分她一些就行了,反正肯定是他和紀航幫她蓋的房子。
大女兒一個人住一間屋子也好,不用在家裡受氣。
反正都在一塊地上,就在隔壁,他不會照應不到。
下午,紀航和紀父去搬生產隊補助的不要錢的那一百斤石頭。
等紀寧離婚,戶口獨立出去了,也可以去領一百斤,現在還不行,每個戶口本隻有一百斤。
紀寧在荒地裡除草,蓋好房子是大事。
紀母和紀月也在清除荒地的草,她們隻清裡麵的,將外麵那塊離海邊近的地留給紀寧。
包括張大有登記的時候也是下意識將外麵那一畝記在了紀寧名下。這裡麵也有一點重男輕女的思想在。
殊不知,外麵的地在未來更值錢。
他們這又歪打正著的合了紀寧的意。
*
今晚退大潮,大概十二點左右的潮位,所以一家人傍晚的時候回家吃了粥就早早的睡了。
晚上出門的時候,紀母對紀寧道:“晚上風大,你身上的衣服都短了,穿上你那套紅色的衣服,免得著涼了。”
紀寧隻有一套紅色的衣服,就是那套嫁衣。
紀母從來不關心她穿什麼,紀寧心裡有了警惕,但也聽話的換上了,看誰鬥得過誰!
退大潮,海水會退出好幾公裡遠,他們棚屋下的海水都退了,根本不用船就可以行走。
這片沙頭退大潮才露出來,每到退大潮的日子,附近幾條村的人都會出來趕海,海灘上到處都是燈光閃爍,是村民打著手電筒在趕海。
越往深海裡走去,能遇到的好東西越多,大家都往遠處走,等到開始漲潮的時候再一邊往回走,一邊撿。
紀寧一家也是,紀父帶著一家幾口直奔遠處,當然看見了沙子上有東西也是會撿的。
紀月唯一乾的活,就是退大潮的時候趕海了。
尤其是半夜的潮位,因為她不敢一個人在家。
退潮了,沙灘露出來,誰都能直接走上棚屋,她怕有賊在她睡著的時候進屋。
紀母道:“人人都往深海裡走去,要不我們去紅樹林那邊?那邊肯定少人,說不定能撿到更多的好東西,賺夠兩工分。
紀父不同意:“先在這邊看看這次退潮有什麼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