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這個作者就是一個虐文寫手啊,他寫的小說基本上都是be,隻有這本是女主死了,其他都是男主死了。】
段扶桑:“……”我竟無力反駁。
“媽媽!”
一道稚嫩的童聲響起,段扶桑飛速放下腿,張開雙臂摟住突然撲過來的小女孩。
好險。
差點忘記原主當媽了。
“媽媽,你都不知道我剛才遇到了個奇怪的人,她非說我偷了他們店裡的東西,還好我給爸爸的律師打了電話,讓他過來處理這件事,”段行之抱著她的腰開始告狀,滿心滿眼都是她,“他們真的好過分,明明我都沒有進去,那個奇怪的阿姨非要說是我偷了他們的東西,還要強行翻我的東西。”
嗯?
偷東西?
“彆管他們,那群人就是腦袋被門夾了,放心交給你爸爸的律師處理,我帶你去買衣服。”
原主和女主父親離婚後分到了公司的股份,每個月都有幾億的分紅,錢簡直沒地方花。
段行之牽著她的手又蹦又跳:“那我可不可以買小裙子呀?管家叔叔說,我這個年紀穿小裙子是在勾引人,不讓阿姨給我買裙子。”
小小年紀的她不懂“勾引人”三個字的意思,所以是笑著說出來的。
段扶桑眼皮子跳了跳:“管家叔叔?你爸爸知道這件事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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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行之嘟著嘴說:“管家叔叔不讓我告訴爸爸,而且我平常很難見到爸爸,每次都是等我睡著了爸爸才會回來……管家叔叔說爸爸太累了,沒那麼多時間處理我的事情,讓我不要打擾爸爸。”
這些事情原著中並沒有提到過!
這個管家的腦子是不是被馬桶蓋夾了?
段扶桑深吸一口氣,努力讓自己看起來和顏悅色:“我們先去買衣服,買好衣服,我們去找管家叔叔好不好?”
這個管家到底從哪個老鼠洞裡蹦出來的?
嘴巴那麼臭,那麼惡心。
居然對一個七八歲的小女孩說出這樣的話,真是癩蛤蟆變青蛙,長得醜玩得花。
【這個管家有病吧?我以為原著中的他依然是頂峰,沒想到現實中的他更惡心!宿主見到他一定要給他幾巴掌,讓他長長記性!】
【真是氣死我了,以後等我當累了,我就去當甜文係統,一直當“救贖”係統我會被氣死的。】
段扶桑彎腰抱起段行之,一隻手固定在她的腿彎,一隻手扶著她的背,讓她靠著自己。
她扔掉手中空的奶茶杯,大步朝外麵走去。
先買衣服,再去收拾人。
家裡可沒有給小孩子用的東西。
“媽媽,晚上我可以吃炸雞嗎?我還從沒有吃過炸雞呢,我同學說炸雞很好吃。”
“可以,但是吃這些油炸的東西對身體不太好,不能吃太多。”
“我知道的,我就想嘗一嘗它的味道!”
“行,等處理完事情就帶你去吃。”
“好哦,媽媽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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