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被我說中了。”莊旭望著外麵喝了口酒。
周雨猶疑了會兒,“我也不是很清楚,他又沒朝我說過什麼。”
“你也喜歡他?”莊旭冷不丁來一句。
從鏡片裡透出來的光線,周雨總覺得有些淩冽。
周雨莫名有些心虛,後來又覺得她乾嘛心虛,彆說不喜歡,就是喜歡了又跟他沒關係,老板難道還管雇工感情的事不成?
“那個男生一看就屬於招人喜歡的,陽光帥氣,恣意灑脫,充滿了生氣,沒幾個女生見了不喜歡的,不像咱們,一把年紀了,既沒活力也無趣,活該沒人喜歡。”
周雨眼睛瞪的老大,還沒人喜歡?這話到底是反諷還是彆的什麼意思?
“乾嘛這麼看著我?”莊先生回頭注視著她。
周雨眨了眨眼,“覺得你今天跟平常有些不太一樣。”
莊先生又來了句,“可能今天受刺激了,看到了你們年輕人,就想起了我那一去不回的年輕歲月。”
周雨很想吼他,你不過才二十幾歲,還真當自己七老八十了?
“說說你們年輕人的事,讓我這把老骨頭也體驗一下青春。”莊旭回頭看著她。
周雨心說夠了,但是頭腦還殘留著理智,沒敢朝老板吼出來,見他一直等著她,不說不罷休的架勢,隻得妥協。
周雨也才十七歲,沒談過感情,對這方麵自然不太懂,但她清楚喜歡應該談不上,頂多是有些好感。
青春懵懂期的時候,很容易對身邊優秀的男生產生好感,尤其是像於磊這樣的男生,但好感也僅止於好感,並不等同於喜歡,喜歡是需要經曆事的。
不知道為什麼,像她這個年紀的女孩,很多是不清楚這點的,可周雨卻無師自通。
於磊,富二代,初中就是那所學校的學生,長的帥氣,喜歡運動,尤其喜歡打籃球,是校籃球隊的,脾氣直率,出手大方,朋友多,可謂是吸引了全校女生的心。
周雨,又窮又土又病歪的鄉下丫頭,成績雖好,但身體不好,班主任認命班乾部,她以身體不好拒了,然後落了個不識抬舉的名聲。
沒錢,同學或者班級舉行個什麼活動,也拒絕參加,又落得個不合群的名聲。
身體不好,不軍訓,不上體育課,又落得個事多,矯情,做作的名聲。
不合群就不合群,周雨落得個清閒,交朋友融入集體也需要精力的,她身體不好,也沒那個精力,活多久她都不知道,她還在乎那些?
可卻不想還有更過分的事,班裡同學有人丟東西,居然說是她偷的。
丟東西的人就是於磊同學,丟的是塊表,是在周雨書包裡搜出來的。
班主任本就對她反感,這下徹底認定是她偷的了,要勸退她,說她的班級裡不能容忍偷盜行為。
周雨分辨沒拿,要拿的話,也不會放在包裡,跟上趕著等人抓有什麼區彆,分明是有人陷害她。
但因為是在操場發生的事,於磊打球把表隨手放在了地上,又沒監控,也說不清。
可他們的那個班主任卻不想要她這個害群之馬,非認定是她偷的,要把她勸退,連於磊這個丟表的人都覺得這裡麵有蹊蹺,都不願計較了,她卻咬著緊緊不放。
全校傳的沸沸揚揚,同學在背後更是指指點點,班級同學都排擠她。
若擱彆人身上,早跳樓了,不跳樓也早自暴自棄不上了,沒那個人能在這種環境中生存下去,尤其十幾歲自尊心最強,最為敏感的時候。
可周雨並沒那麼做。
她一沒跳樓,二沒自暴自棄,而是把他們那個班主任給乾下來了。
他們那個班主任剛從學校畢業沒多久,父母家裡條件一般,但她穿戴的都是名牌,以她的工資是遠遠買不起的。
然後周雨就發現她給一個有家室的人當情人,就拍了照匿名傳到了學校網上。
正牌夫人得知後,就跑來鬨,學校隻得把她給開除了,丟表的於磊都不計較,周雨這事自然也沒人追究了。
“有想過是誰做的嗎?”莊旭聽到這裡,臉色有些不好。
周雨搖了搖頭,“跟於磊也算是不打不相識吧,了解了我的家庭情況後,在學校裡沒少維護我,跟彆的富二代不一樣,這人極有同情心,我承他的情,對於我,他應該是同情,喜歡不見得……”
莊旭卻不這樣認為,“他知道你乾掉你們班主任的事嗎?”“不知道啊。”周雨說,“匿名,應該沒人知道。”
但在莊旭看來,那人應該是知道的,所以對她也不僅僅是同情吧,不過,他也沒義務提醒她,提醒彆人對自己老婆有感情,他還沒蠢到那個地步。
“既然如此,那你還擔心什麼?”莊旭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