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來到了六月初的一天清晨,時針剛好指向六點。窗外的天空像是被一塊巨大的灰色幕布所籠罩,烏雲層層疊疊地堆積著,使得這天的早晨比平日裡昏暗了許多。遠處隱隱傳來沉悶的雷聲,仿佛是天空在發出低沉的怒吼,一場雨似乎正在醞釀之中。
在一間溫馨的屋子裡,趙樂奇已經穿戴整齊,他蹦蹦跳跳地跑到媽媽趙夢瑤身邊,眼睛裡滿是期待與疑惑,稚嫩的聲音帶著一絲擔憂:“媽媽,這天看著想要下雨,我們還去跑步嗎?”
趙夢瑤站在窗邊,望著那陰沉的天空,心裡也在糾結著到底要不要去跑步。昨天的天氣預報確實說今天會有雨,但具體什麼時候下誰也說不準。畢竟這種陰沉的天氣,有時候雷聲大雨點小,最後也不一定真的會下雨。
就在這時,家裡的寵物狗黑金跑了過來,它跑到趙夢瑤的腳下,親昵地蹭了蹭她的腿,尾巴翹得老高,還不停地左右擺動著,那模樣仿佛在催促著趙夢瑤快點帶它們出去跑步。
不得不說,這小家夥還挺聰明,似乎知道在這個家裡,趙夢瑤才是拿主意的老大。
趙夢瑤站在那裡思索了片刻,心想自己都已經醒了,再想睡個回籠覺也不一定能睡得著。與其躺在床上浪費時間,不如還是去跑步吧。大不了一會兒跑快一點,跑完就立刻回來,就不散步了,這樣也用不了多長時間。
就算中途真的下起雨,那就趕緊跑回來就是了,反正跑完步一身汗,回來也是要洗澡換衣服的。
想到這裡,趙夢瑤下定了決心,道:“走吧,咱們還是去跑步。”
於是,趙夢瑤帶著一行四人,再加上活潑的黑金,朝著小區公園的方向出發了。當他們快到公園的時候,隱隱約約聽到了類似於打鬥的聲音。眾人的好奇心一下子就被勾了起來,並加快了腳步,想要去看看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
等他們來到公園,或許是因為這即將下雨的天氣,平日裡熱鬨的公園此刻顯得格外冷清,沒有了那些早起晨練的人們。
在公園的空地上,趙夢瑤他們看到了令人震驚的一幕:六個男人正圍毆著一個身穿黑色T釁外穿短袖紮染襯衫配卡其色休閒褲的男人。
由於天色還暗,他們不敢貿然走近去看,而且公園的路燈也已經熄滅了。雖然看不太清每個人的樣貌,但大致能看到圍毆的六個男人穿著大篇幅圖案的黑色鬆身無袖T恤,搭配著牛仔褲,身材個個健碩高大。其中一個是光頭的,一個是寸頭的,還有一個是黃毛,另外有三個人有著誇張的大花臂。他們之中,有三個人拿著鐵管,一個人握著軍刀,還有兩個人赤手空拳。
而那位被圍毆的男人身手也十分厲害,在六個男人的圍攻下,他巧妙地閃躲著,以一敵六。
如果這六個人是普通的小混混的話,他或許能輕鬆應對。但很明顯,這六個男人都是練過功夫的練家子。
要是一對一單挑的話,紮染襯衫完全有能力應付,但現在是以一敵六,他明顯有些吃力,漸漸處於下風。
俗話說雙拳難敵四手,更何況對方還有武器。紮染襯衫不敢和那三個拿著鐵管的人正麵碰撞,隻能能避則避,畢竟血肉之軀怎麼能硬得過堅硬的鐵管呢。
偶爾一條鐵管襲來還能躲開,但要是三條鐵管一起攻過來,就實在太難躲避了。這不,就看到紮染襯衫不小心挨了一管,趙夢瑤他們在一旁看著都覺得痛,更彆說當事人了。照這樣下去,紮染襯衫不死也要重傷。
趙夢瑤心裡十分糾結,她清楚地記得上一世的教訓,為了不被殃及池魚,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插手他人的命運。她現在雖然沒有老人需要照顧,但有兩個可愛的孩子需要她去嗬護,而且她還有那麼多美好的生活沒有體驗,還有那麼多錢沒花完,她還沒活夠呢。
不過,善良的本性還是讓她無法做到完全袖手旁觀。好在天還暗,他們看不清對方的容貌,對方肯定也看不清他們的樣子。
於是,她拿出手機,高調地撥打了110報警電話。而一旁的黑金似乎也感受到了緊張的氣氛,對著正在打鬥的人狂吠起來。
那六個男人聽到有人報警和狗吠聲,立刻警覺起來,他們四處張望,很快就看到了站在公園入口處的趙夢瑤一行五人以及一條狗。
六人互相對視了一下,都點了點頭,然後拔腿就跑。隻不過在臨走時,其中一個男人惡狠狠地拿著鐵管,“哐”的一聲打到了紮染襯衫的頭部,他悶哼一聲,砰地一聲跌倒在地上。
趙夢瑤看到六個男人已經跑遠,便帶著人小心翼翼地走到躺在地上的男人身邊。隻見男人已經暈了過去,他頭部著地的位置有一灘血,趙夢瑤也分不清這血是被鐵管打破頭流出來的,還是跌到地麵跌破頭流出來的。他的左手臂也有兩處傷口,鮮血還在不停地往外滲。
趙夢瑤蹲下身,仔細地看了看他,心裡突然覺得有點麵熟,但一時又想不起什麼時候見過他,以及在哪裡見過。她輕輕地拍了拍男人的臉,細聲地說道:“醒醒,先生。”
但男人卻沒有任何反應。趙夢瑤又伸手探了探他的鼻息,還好,還有氣。
就在這時,警察趕到了現場。警察們也試圖叫醒男人,但他依舊沒有蘇醒的跡象。
無奈之下,警察隻好撥打了120急救電話。沒過多久,120急救車就呼嘯著趕到了公園。醫生們迅速對昏迷的男人進行了簡單的急救處理。或許是專業的救治起了作用,男人緩緩地睜開了眼睛。雖然人醒了過來,但他看起來還是十分虛弱,頭依然痛得厲害,暈暈乎乎的。
當男人睜開眼睛看到趙夢瑤時,也不知道是心理作用還是怎麼回事,他頓時覺得頭沒那麼痛了,暈暈的感覺也減輕了許多。
而趙夢瑤看到警察和120都來了,男人也已經醒了過來,覺得這裡已經沒他們什麼事了,便打算帶著人離開。
丁烈見她要離開,心頭一緊,顧不上疼痛脫口叫道:“趙夢瑤!你不能走!”
趙夢瑤一行人的腳步應聲頓住。她轉過身,清亮的目光落在丁烈那張因疼痛和焦急而顯得有些扭曲的臉上,心頭掠過一絲熟悉感。果然認識的。可她腦中卻如同蒙了一層薄霧,怎麼也想不起這張臉對應的名字。
她秀眉微蹙,帶著一臉的困惑問道:“你是……?我們認識?”
這句疑問句太傷丁烈的自尊心。他胸口一股無名火“騰”地燒了起來——她居然完全不記得他了?!
這簡直比無視他更傷人!他丁烈雖不敢說傾國傾城,但也是圈子裡公認的英俊瀟灑,走在街上不敢說百分百回頭率,但百分之九十是肯定有的!現在,他竟然在她記憶裡留不下半點痕跡?若是個路人甲也罷了,偏偏……
丁烈的臉色肉眼可見地沉了下去,幾乎是從牙縫裡擠出聲音:“我是丁烈!豪情酒吧,我們喝過酒!這才多久,你就不記得了?”
他刻意加重了“豪情酒吧”幾個字,試圖喚醒她的記憶。
“哦——”趙夢瑤恍然,如同撥雲見日。難怪眼熟!原來是那個……男公關!
她語氣平淡下來,帶著審視:“所以?為什麼我不能走?”
丁烈立刻抓住話頭,聲音拔高,帶著控訴的意味:“你把我弄成這樣,就想一走了之?沒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