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豔紅忘情地小聲哼唱著,爭華就默默聽著她唱。豔紅哼唱完了以後,爭華說:“你唱的很好,唱的非常投入。”
“你彆挖苦我啊。”豔紅嗔怪地說。
“我沒挖苦你,你確實唱的很好》”爭華鄭重地說。
“電影看完了,咱們回家呢,還是在大街上隨便走走呢?”豔紅問他。
“回家也沒事,咱們隨便走走吧。”爭華說。
於是,兩人走上了人行便道,並肩默默地向前走著。
這是一個仲夏美好迷人的夜晚,皎潔的月亮與城市的燈火交相輝映。
法國梧桐把路燈篩成了一地斑駁;人行道上人們三三兩兩,悠閒地散著步。
爭華問起了同學們的情況:“豔紅,咱們高中同學的情況你都了解嗎?”
“了解一部分,除了你們這幾個去當兵的同學,我們這幾個上大學、上中專的同學外,其他的同學回家務農的務農,進廠當工人的當工人。”豔紅說。
然後,兩人幸福地回憶起了中學的生活。
“中學生活太令人難忘啦。”豔紅說,“我真想回到十七、八歲,去過那種無憂無慮的生活。”
“是啊,我也時常有這樣的想法。”爭華點點頭說。
豔紅說:“瓊麗小說中描寫的中學生活,多麼像咱們的中學的生活呀。有的地方寫得太感人肺腑啦。我一邊謄抄一邊哭泣。裡麵的人物仿佛就是你我和我們的同學。十七、八歲是人生中最美好的年華,她是真實的,也是爛漫的。可是我們永遠不會再擁有那樣的青春年華啦。”
“這樣的青春年華已經一去不複返啦。”爭華傷感地說。
“是啊,當我們擁有的時候,我們並沒有認識到她的珍貴,也並沒有珍惜她,當我們意識到她已經失去的時候,我們才倍感她的珍貴。”豔紅若有所思地說。
“現在想想,我們那時候是多麼幼稚和天真啊!”
“是啊。爭華,你還記得那件師生戀的事件嗎?”
“當然記得。”爭華點點頭,“那可是咱們學校最轟動的事件。”
豔紅點點頭:“一個女生給英俊的班主任老師寫情書,現在看來是很平常的一件事,可那個時候卻大逆不道,有冒天理之罪。現在想想,真是不可思議。那個班主任不該為此出走;那女生更不該為次尋死。應該為愛更好地去活。”
爭華說:“那女生可能意識到了自己的天真、幼稚抑或是荒唐可笑,所以她以死懺悔,以死贖罪。男女相戀應該理智,應該考慮彼此之間各方麵的條件是否相當。那女生憑一時衝動,忘記了在年齡、學識、地位等諸方麵與班主任老師的差距,因此導致了這場悲劇。”
“我不這麼看。”豔紅說,“我覺得男女相戀,最根本的東西是感情,各方麵條件是次要的。”
“反正我覺得那女生的悲劇在於她一開始就沒有認識到是悲劇。”
“恰恰相反,也許那女生意識到了悲劇才去愛,這種愛是壯美、絢爛的,至少對愛本身來講,為所愛的人去死,不也是一種壯美的愛嗎?”
“你同情她?”
“我沒有理由像眾人那樣去唾棄她。”
“我辯論不過你,我的學識畢竟不如你高。”
“得啦!又跟我來這套腔調,我聽夠啦。”豔紅不滿地白了他一眼。
爭華不好意思地低下了頭:“好吧,咱們談點彆的吧。”
“談什麼?談你的部隊生活?還是談我的大學生活?這些都不如咱們的中學生活讓人難忘。”
“是啊,中學生活確實難忘。我記得最清楚的是班主任雷老師沒收了我的手抄本《第二次握手》,為這事他讓全班同學開我的批判會。他辭去老師後,和咱們在一個班複習參加高考情景還曆曆在目。不過,我還是挺想念他的,聽說他師範大學畢業後又回到咱們中學當老師啦。”
“姝莉在街上偶爾碰上了他,姝莉說,現在的雷老師可不是給咱們當班主任時候那副裝腔作勢的模樣啦,戴著眼鏡,穿著中山裝,挺斯文的樣子。”
“我回來怎麼沒見到姝莉呢?”
“人家現在是軍官太太啦,她那當飛行員的丈夫調到南方後,她也跟了去。”
“周大林怎麼樣?”
“人家早當爸爸啦。我是聽於傑說的,他高中畢業第二年就結了婚,還不到結婚年齡,生了個女兒還不死心,準備再要個兒子,真逗;看看人家,都為人父、人母啦,咱們還像孩子似的。”豔紅開心地笑起來。
爭華說:“沒想到同學們的變化這麼大,咱們班那些同學,你知道情況的有多少?”
“有一半多吧,剛上大學的時候還相互通通信,後來慢慢就斷了。想想中學那段生活,現在同學們天各一方,各忙各的,不知何時才能見麵,心裡怪不是滋味的。忘告訴你了,梅霞霞也結婚啦,放寒假回來過春節的時候我正好趕上。咱們班同學隻有我和於傑、周大林參加了她的婚禮。”
“當時在咱們全校,唯獨她自己穿皮鞋、戴口罩。有年夏天還把一條裙子穿到了學校,讓校長在全校師生大會上點了名,說她是追求資產階級生活方式,渙散了革命鬥智。那時候,她還整天扒在課桌上抄那些朝鮮電影歌曲。她身上的小資產階級情調確實太濃啦。”爭華說。
“都八十年代了,你還用七十年代的眼光看人。人家現在更加時髦啦,紅喇叭褲,紅毛衣,紅高跟皮鞋,還燙了頭發,光彩照人極啦。”豔紅看了他一眼說。
“於傑乾什麼?”爭華問。
“先是在化肥廠乾鉗工,後來學了車,聽說調到化工集團給廠長開小車。”豔紅說。
“他沒考上體校,有點太可惜啦。後來他也沒再考吧?”爭華說。
“又考了一年,又落榜啦,他就不再考啦。”豔紅點點頭。
“在學校時,他可是咱們學校籃球隊最好的中鋒。”爭華說。
“我們女生都喜歡看他打球,身材矯健,投球姿勢特優美。”豔紅說。
“當時的於傑可是全校女生心目中的白馬王子啊!”爭華笑著說。
“是啊,他喜歡穿潔白的高腰回力牌球鞋,然後配一身藍色褲褂,走起路來挺胸昂首,精神極了。”豔紅說,“他那雙回力牌白色球鞋每天都擦鞋粉。”
“於傑也是我們男生心目中的榜樣,他為人特好,所以大家都非常擁護他。”爭華說。
豔紅說到這停住腳步,拉住爭華的手,深情地望著他說:“爭華,我走累啦,咱們找個地方坐會好嗎?”
“好吧,聽你的。”爭華點點頭,緊握了一下她的手。
於是兩人來到孝婦河岸邊的一把連椅上坐下來。
就在這個時候,爭華看見晴朗的天空中,出現了一個銀白色的圓點,那個圓點越來越大,成了一個蝶狀飛速旋轉的物體,這個銀色發光的物體從兩人的頭頂飛過,向北方夜空飛去。
“是架飛機?”豔紅抬頭望著遠去的那個發光圓盤說。
“是飛碟。”爭華肯定地說。
“你怎麼知道呢?”
“飛機是直線飛行的,而且還有燈光閃耀,這個圓盤是旋轉飛行的,而且渾身上下都發光,所以,我判斷是飛碟。”爭華很有把握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