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掌握話語權。
當然,這並不容易。
“柯克,這樣吧,我再退讓一步,30%的投資份額,以及我推薦一個導演!”
“不,Z,10%已經是好萊塢最大的讓步了,你在好萊塢並沒有任何的名氣,你的劇本並沒有得到市場的印證,除非你的電影能在全球票房過億,不然沒人覺得你的劇本是個好東西!”
這話……
合理!
為什麼好萊塢現在不來跪舔陳澤?
很簡單,沒票房!
《愛》在好萊塢還沒上,但是在彆的國家已經上映了,票房並不理想。
雖然評價很高,可人家好萊塢是資本市場,是看向美元的市場,陳澤的電影能賺錢,但是時間太久了。
比起彆的電影公司,米高梅現在就抓救命稻草一樣,最適合讓陳澤張開話語權,迪士尼等公司對話語權看的太重了,到時候合作拍電影指不定連剪輯權都沒有,那可太鬨笑話了。
一番激烈的討論過後,陳澤和柯克表示,先拍一部試試看。
投資200萬美元,陳澤拿到了20%的投資份額,一個電話打給了張頌梅,張頌梅都無語了。
自己剛買下一個公司,自家兒子就給自己找活兒乾。
然後,就拿著傳真過來的授權書,開始和米高梅交接。
談判期間,不是沒有彆的公司過來詢問價格,但是很遺憾,都不願意給投資份額,就算是願意,也隻願意給5%之類的。
陳澤也知道自己沒有成績,所以必然得賣個好的片子出來。
那樣下一部,陳澤就有資格談判了。
那種寫一本《天龍八部》就要拿20%版稅的情況,在現實世界裡是不可能出現的。
40萬美元,陳澤還是拿得出來的,網易的股票賣了400多萬美元,花350萬買了弗蘭克的公司,取名“水晶影視”,然後陳澤賬戶上的稿費全注入到了公司裡。
拿出其中40萬美元,投資《電鋸驚魂》。
剩下的留作公司運轉所用。
但是……
問題來了!
誰去拍?
陳澤自己去拍?還是找溫仔壬?
現在的溫仔壬還在上學呢,對《電鋸驚魂》的創意都還處於一種朦朧的態度。
能拍好嗎?
找國內的?
村長寧皓?
現在的寧皓,不知道拍完《香火》了沒有。
陳澤自己是肯定不能去拍的,因為恐怖片導演,是一種限製,你會發現好萊塢基本上沒有“恐怖片”導演冒出頭,因為這群人很難駕馭大場麵。
溫仔壬隻是其中極少見的一部分。
“算了,選溫仔壬,大不了飛一趟美國教一下!”
既然確定了合作,米高梅的動作比陳澤快。
溫仔壬被找上門的時候,人都傻了,不過一聽到能執掌長片電影,條件是成為“水晶影視”的簽約導演,二話不說他就同意了。
好萊塢願意給有關係的新人機會,溫仔壬的關係顯然不夠硬。
雖然他的局限性很大,但是做一個工具人導演,溫仔壬是完全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