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頂多是頂多是螞蟻腳皮上的細菌_路明非,成為艾爾登之王吧!_线上阅读小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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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頂多是頂多是螞蟻腳皮上的細菌(2 / 2)

因為大樹守衛好歹會給你個痛快,但蝙蝠們卻會聚集起來,用尖利的爪子玩弄你,卻不立刻殺死你,直到你失血死去。

所以右側的探索隻好暫時擱置。

第三條路通向右側的荒蕪海灘。

亞人——那些醜陋的類猴生物盤踞於此。

唯一吸引路明非的是海對岸的島嶼,但湍急的海流斷絕了渡海的希望。

沒有價值。

路明非的主要獵物,是遊蕩在艾雷教堂前叢林中的葛瑞克士兵。

這些士兵,很明顯就是伽列口中的“自法環破碎後,這片土地上的人腦子都變得不正常”的那些人之一。

他們具有一定的智力,會以固定的路線巡邏,有一套簡單的攻擊模式。

但他們無法交流,不會說話,感知力非常差,基本上見人就砍。

是可以殺死的。

背刺心口一刀斃命,正麵交鋒則需付出代價。

這是用十餘次死亡換來的經驗。

殺死這些敵人,可以獲得一種名為盧恩的力量,而盧恩可以進行轉化,強化路明非的肉體。

變強......

這個念頭讓他像泡水的西芹般重新振作。

隻要變強,就可以繼續前行,走出這片山林,找到路鳴澤所說的“龍饗”。

又付出十餘條性命後,他終於摸清了所有士兵的巡邏路線,然後將他們一個一個的暗殺致死。

然而,當他終於將這一片的士兵都殺死後,順著賜福的指引,路明非走出樹林,更殘酷的現實卻擺在眼前。

一整個關卡的、裝備精良、兵種齊全、配備戰狼、擁有頭目的葛瑞克戰團士兵。

隻要驚動其中一人,周圍的士兵就會蜂擁而至,刀劍會將他剁成肉泥。

那個身著精良鎧甲的長槍騎士,猶如一座不可逾越的高牆。

他不僅實力遠超尋常士兵,更是會使用一種路明非聞所未聞的技術,能在瞬間爆發出恐怖的突刺力量,將他直接紮個對穿。

根本...無法戰勝。

一次又一次的死亡、一次又一次的循環往複,除了一次次麵臨死亡的恐懼和肉體上的痛苦。

什麼也沒帶給他。

路明非突然陷入了迷茫。

我......

我在做什麼?

我為什麼要與這些強大的敵人戰鬥?

我又不是故事裡的主角,不是鬥惡龍的勇者,也不是那些想要成王的褪色者。

我隻是個無人問津的衰仔罷了。

啊,對了。

我好像是想變強來著。

變強之後呢?

回到原來的世界,拯救某個女孩。

挺起胸膛,讓彆人刮目相看。

可是——

要怎麼回去呢?

原來...我根本不知道回去的方法。

那麼,現在做這些又有什麼意義?

原來,我還是逃避了。

我一直在逃避這個根本問題,強迫自己沉浸在“生存與死亡“的循環中,用戰鬥來麻痹自己,用虛幻的未來欺騙自己。

其實.....根本就回不去吧?

於是,路明非又一次崩潰了。

教堂的草地上,路明非仰麵躺著,目光渙散地望向天空中的雲。

崩潰對他而言並非歇斯底裡,而是一種徹底的放棄。

他選擇用擺爛來對抗這個荒謬的世界。

“伽列老哥,你說,人活著是為了什麼呢?”

正在擺弄手中胡琴樣樂器的、聖誕老人打扮的旅行商人愣了一下,目光投向一旁的奇怪客人。

作為商人,他見過形形色色的褪色者:

野心家、戰士、亡命之徒……

他卻從未見過路明非這樣的存在。膽小、孱弱、毫無野心。

每一個來到交界地的褪色者,都是野心勃勃的,他們想要憑借自己善戰的特性,或是建功立業、或是成為王者。

然而自從伽列見到路明非以來,伽列就沒有見過他的野心。

他時而頹喪的像那些難以歸樹的活死人,時而亢奮的像泡水的西芹,活像個神經病。

但伽列並不討厭他。

流浪民族有一條族規:

“孤單也很好──即使受人輕視、被人拋棄,也不必想著謀求什麼。”

“唯獨那些傷害我們的,絕不能輕易放過。”

在這崩壞的時代,獨行的商人常遭覬覦,可路明非從未動過歹念。

他純粹得近乎愚蠢,甚至初次殺人後,會蹲在牆角乾嘔。

然而褪色者終究是戰士的後裔。

他進步飛速,大腦聰慧,從一個連小刀都不會用的鶸飛速成長為了一個......熟練用小刀捅人屁股的陰暗比。

總而言之,是個好人。

琴弦輕顫,伽列的聲音混著風聲傳來:

“客人,你可能不知道,我們流浪民族從古至今,都不受黃金賜福的青睞。

被迫漂泊,困頓潦倒,反倒讓我們的神智在法環破碎後得以保全。

能有塊地方落腳,能清醒地與您做生意……我很知足。

畢竟,您可是我重要的客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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