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像是姐弟戀。
不過這也足以讓綱手感到十分羞恥了,臉頰通紅,就連脖頸都被抹上一層粉紅色彩。
直至行到旅店樓梯口,周圍再也沒有外人,綱手終於開口,“事先說好,你彆看我外表年輕,實際上我今年可是五十一歲了。比你大了三十歲不止。小鬼,你要是現在後悔還來得及。”
“這有什麼後悔的,娶雞隨雞,娶狗隨狗,不過你倒是提醒了我,這個給你。”千夜伸手掏進腰間,一陣裝模作樣的摸索,從係統倉庫取出早已做好的純金戒指。
“黃金....”綱手眼睛瞬間亮了起來,化作市繪。她還正愁最近因為欠下賭債而手頭緊呢,一枚這麼大的黃金戒指,應該值不少錢。
千夜心中一陣無語,‘啪’的一聲,一巴掌拍在綱手翹臀上。
“你乾嘛...”綱手嬌喝。
“隻是讓你從市繪中清醒過來而已。”千夜反問道:“你剛剛是不是想著拿它去賣錢然後充當賭資?”
“怎...怎麼可能....”綱手臉頰通紅,心虛的偏頭挪開目光,用手指撥弄起了自己的長發。
“我就知道是這樣。”千夜輕歎一聲,握住綱手的左手,將戒指戴在了她無名指上,正色道:“你可知道這是一枚什麼戒指?”
“不就是男女雙方結婚是互換的結婚戒指嘛...”綱手揚起玉手,上下打量著金戒指,竟然罕見的傲嬌起來。
“當然不可能這麼簡單...”千夜見聞色勘探四周,發覺沒有人偷聽後,正色道:“這是純金,是一種能夠讓人容顏不老的金屬。”
“真的假的?”綱手驟然一驚,麵露不可置信。
容顏不老,這可是無數女性追捧的東西,即便是綱手本人,也毫不例外。
若是真有這樣的效果,那麼即便她把自己祖父初代火影留下的項鏈賣了,也不會賣掉這枚純金戒指。
“我這麼跟你說吧,當我在一個海外小島找到這種金屬時,已經有一個人試驗過了,她帶上後,足足活活兩百年,直到現在,依舊保持著少女的姿態。”
千夜隱瞞了純金能夠治病的特性。
他擔心等綱手當上火影後,哪天腦袋發熱一下,為了所謂的火之意誌,就把戒指給人治病去了。
“兩百年...”綱手喉嚨翻滾,狠狠咽了咽口水。
“現在你還想拿著它去換賭資嗎?”千夜笑吟吟的問道。
“不想,白癡蠢蛋才會想著。”綱手再度上下打量了戒指一眼,如獲珍寶的用臉蛋蹭了蹭,目光轉向千夜,忽的問道:“話說回來,這樣的戒指,你應該還有吧?”
“還有幾枚。”千夜一本正經的胡說八道。實際上,他有上百枚這樣的戒指。
“那你快戴上...啊!”綱手急忙催促道。
她可不想自己的小男人數十年後變成油膩大叔。
千夜額頭冒出一縷黑線,“拜托,我今年才十七歲,還正處於成長期,男性要等二十二歲身體才會徹底停止發育的。我即便要戴,那最起碼也得再過個兩三年。”
“十七歲?”綱手駭然失聲,再度看向千夜的目光,心中充滿了罪惡感。
十七歲,那豈不是說,這個小鬼四年前,才十三歲,這這....完了,她堂堂三忍之一的綱手大人,要落得個猥褻兒童的名聲了。
千夜嘿嘿一笑,“不要在意那麼多嘛,隻要有這個戒指,幾百年後,區區三十幾歲的年齡差距又算得了什麼。不過話說回來,我曾經調查過你,你似乎患上過恐血症,怎麼今天突然就可以施展通靈之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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