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咋了,老弟?”
“咋了?你還好意思問?!”
陸執說著,一個轉身在老板和肉案之間站定。
這一舉動,也成功引得老板側身,後背朝著大門口。
他一指前麵的卷卷,說道:“我從你這裡買的肉,回家吃的我弟弟拉肚子。”
“都進醫院洗胃了。”
聞言,卷卷抱著肚子就開始“哎呦喂”的叫喚起來。
要不是地上油汙太多,他恨不得躺地下去打兩個滾。
老板一聽這話,滿臉愕然。
且不說這倆人他十分麵生,根本沒來買過他的肉。
單看現在這個態度,怎麼看都像是來碰瓷的……
老板眼神不悅,說道:“兩位小兄弟,我這可是小本生意,你們高抬貴手吧。”
“咱心裡都清楚,你吃的肉不是從我這裡買的。”
該說不說,這老板還算是個買賣人。
軟話說完了,他話鋒一轉說道:“如果你們非要訛我,那我可要報警了……”
話音剛落,老板感覺有人在背後拍了拍他的肩膀。
他扭頭一看,一本警察證出現在眼前。
鄭義說道:“警察來了,有點事找你問問。”
老板一看,眨眼間的功夫,自己不知不覺已經被四人給圍在了中間。
他有些膽怯的咽了咽口水,問道:“警官,有什麼事嗎?”
幾人見他沒有暴力抗拒的意思,均是鬆了口氣。
陸執靠近鄭義耳邊,低聲叨咕了幾句。
鄭義點點頭,拿出手機發了條信息。
看他們倆竊竊私語的樣子,老板更慌了。
有啥話你倒是說出來,彆當著人麵偷偷摸摸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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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義說道:“彆緊張,就例行詢問。”
“姓名?”
“陳自強,35歲,本地人,離婚獨居!”
陳自強倒是光棍,鄭義給他起個頭,他就十分配合的說出了一長串身份信息。
鄭義問道:“前天晚上你在哪兒?”
陳自強想了一會,答道:“我在家裡看電視啊。”
“有沒有人能給你證明?”
“沒有,我自己一個人住。”
鄭義繼續問道:“昨天早上6點,你在哪兒?”
“6點?”陳自強反問了一聲,這才做出回答。
“6點我已經從屠宰場拉了肉回來,開始賣了。”
“對麵社區很多老人喜歡趕早市,有不少老客戶會早起來我家買肉。”
陳自強感覺越問越不對味,這怎麼聽起來都不像是例行詢問。
他忍不住反問道:“警官,到底出啥事了?”
“我先聲明啊,不管出啥事,那肯定不關我事!”
“我可是守法公民!”
有點不對勁了……
陳自強剛說完,陸執的心裡就升起一團疑雲。
昨天早上6點,那可是紋身凶手去自助取款機取錢的時間。
如果那個時間點,陳自強有明確的不在場證明。
隻有一種可能,那就是他們找錯人了!
但是,所有犯罪特寫都能對的上號,再加上陳自強手上的紋身,熟悉飯店街垃圾桶的情況。
最關鍵的一點,剛才他還發現了分屍的剔骨刀!
當巧合頻繁的交疊在一起時,巧合便不再是巧合。
所以,到底是陳自強在說謊?
還是凶手另有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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