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後各種彆扭,明明是死仇,但是陸執直覺凶手不是是強間案的嫌疑人。
鄭義皺眉說道:“這麼能藏,逃了25年都沒抓到?”
“你把張虎參與到的這起強間案調出來看看。”
“是!”技術員應了一聲,就開始想辦法查閱詳細案卷。
陸執等人也沒閒著,在現場各處轉悠了起來。
膠帶上,以及桌上的兩個酒杯都遺留下了大量的指紋。
凶手或許是反偵察意識不高,沒有佩戴手套來遮擋指紋,並沒有在事後進行清理。
這樣的有恃無恐,簡直是在給警方送證據上門。
鄭義看著采集指紋的技術員,問道:“指紋比對上人了嗎?”
如果真是那名逃犯的話,係統中應該錄入過他的指紋,應該很快就能比對上的。
技術員彙報道:“其中靠窗杯子上的指紋是屬於張虎的。”
“另外一個酒杯和膠帶上的指紋是屬於同一個人的,但是沒在數據庫裡比對上人。”
也就是說,這起凶殺案的嫌疑人並沒有前科!
小劉說道:“這麼看來,應該跟25年前的那起案子沒關係了。”
“起碼凶手不是那名強間案嫌疑人。”
張虎估計是又得罪了什麼人,才會被報複吧。
除了指紋之外,酒杯口和筷子上也有些許的食物殘渣,可以提取到嫌疑人的dna信息。
這案子留下的證據很多,嫌疑人幾乎已經到了不避人的程度了,隻是警方缺少懷疑對象來進行比對。
隻要能找到人,幾乎可以說一擊必中。
鄭義對破案胸有成竹,老白已經被他指揮著去調取監控了。
但是這小區老舊,監控設備本就不多,不知道能不能發現嫌疑人的蹤跡。
眾人在屋裡翻箱倒櫃的查著,除了客廳留下的痕跡,兩個臥室裡並沒有發現更多的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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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死者腳邊兩卷用完的寬強力膠帶,他們還在廚房裡找到了割喉的凶器。
凶器上提取到了跟酒杯上相同的嫌疑人指紋。
就在這時,技術員拿著手機過來彙報:“隊長,你要的強間案卷宗發給你們了。”
幾人聞言立刻拿起手機,查看25年前的那起舊案。
【2000年7月5日,喬思甜拿著被撕破的衣物,以及被扯壞的臟內褲去警局報警。】
【根據喬思甜的描述,6月30日晚間,犯人孟湛將她誘騙到實驗二中頂樓的活動教室,對她實施了侵犯。】
【案發後到報案的這段時間,因為喬思甜太過害怕,所以沒敢報警。】
【7月5日,被她藏起來的殘破衣物被其母親發現,一番逼問之後,這才從喬思甜口中知道了實情去警局報案。】
【孟湛被帶回警局詢問時,對於強間罪矢口否認,聲稱6月30日晚間的確去過活動教室,隻是進行正常的活動交流,並沒有侵犯喬思甜。】
【調查期間,由於缺少侵犯喬思甜的直接證據,孟湛被釋放後潛逃。】
【在孟湛潛逃之後不久,有兩名喬思甜的同學站了出來,他們說6月30日案發當天,他們兩人正好路過那個活動教室外麵。】
【當孟湛侵犯喬思甜的時候,兩人全都看在了眼裡。】
【有了人證的加持,警方以強奸犯嫌疑人的罪名對孟湛下發了通緝令。】
而這兩名目擊證人之一就是張虎!
張虎:作者把我刀的太慘了,快用三連為愛發電砸他幫我報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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