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執又翻看了幾張民警去郭明羨家裡時留下的照片。
他們小心謹慎的尋找殺人痕跡,結果這所謂的殺人現場卻乾乾淨淨。
郭明羨家是位於一樓的小三居室,室內衛生做的很到位,可以用一塵不染來形容。
而郭明羨所說的切開死者腹部的水果刀,民警查驗了,上麵沒有任何的血跡反應。
還有她分屍的衛生間,以及衝走屍塊的馬桶,一點兒可疑的血液殘留都沒有。
如果她真的殺人分屍,肯定會留下大量的噴濺血液。
就算是事後進行了細致的打掃,也不可能一點痕跡也不留下。
眼前乾淨的現場,唯一的合理解釋就是郭明羨又犯病了。
她這也算是老毛病了,一發病就報假警。
陸執反複查看著民警拍攝的郭明羨家中的照片,物品收納整潔有序。
這模樣的確不像剛發生過那麼血腥的案件。
如果非要在這幾組現場照片中挑些問題出來,陸執覺得客廳中的垃圾桶算是一處。
該垃圾桶裡的一次性紙杯有些奇怪,它的位置在所有垃圾的最上方。
但是根據民警詢問,當天郭明羨家裡並沒有去過任何客人。
其次可疑的點兒,在次臥的布置。
假如一個人喜歡乾淨整潔,他的習慣會深入骨髓形成習慣,在每一個角落都有所體現。
從主臥室的布置,就可見郭明羨家的整潔程度。
報警時,郭明羨夫婦應該已經起床了。
主臥的床單平整,夏涼被整齊的疊放在床頭,上麵並排放著兩個乳膠枕。
而次臥的情況,卻跟主臥等地方的潔淨程度相違背。
試想一下,就連客廳的沙發蓋巾都端端正正的家裡,次臥的床單卻褶皺不堪,上麵隨意的丟著一個蕎麥枕頭。
這看起來十分違和。
黑色的夏涼被隨意掀開,團成一團耷拉在床尾,甚至有一節滑落下來即將接觸到地麵……
順著被子滑落的方向,陸執緊緊的盯著照片裡麵。
突然,就像是適應了黑暗,他看著床底下竟發現了不同尋常之處。
“這是……”
不太確定自己看到的是否正確。
陸執的意識急忙從腦海中抽離,拿過楊陽的手機,去翻看他拍攝的海邊照片。
照片中,蔚藍的天空映照著層疊的海浪,卷起陣陣白色的浪花。
雲瑤穿著黑色的連體泳衣,站在沙灘與海浪的交界處。
筆直的雙腿隨意的交叉,微笑著向上張開雙臂,擁抱這份美好的瞬間。
不是男朋友都會拍出來的奇怪醜照係列。
這張照片,楊陽拍的很好。
從構圖,到人物表現,都值得私人收藏。
而陸執的視線鎖定的位置,就在雲瑤的頸間。
炙烈的陽光下,黑色的泳衣上有一條銀色細鏈,下方墜著一個小太陽造型的吊墜。
陸執將這照片和係統檢索到的現場照片進行比對。
剛才他在次臥床腳的位置,看到了一模一樣的小太陽……
如果隻有這小太陽,或許還不能說明什麼。
因為這項鏈不算什麼定製款,陸執以前在網上經常見到,算是義烏常見項鏈款式。
但是,再結合郭明羨說的後腰上的雲朵紋身,這事可就沒那麼簡單了。
這兩條項鏈很可能是同一條,雲瑤可能真的去過郭明羨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