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細回想,那個藥瓶不合理的存在,恰恰說明可能有人想要陷害他!
這或許是一隻替罪羊。
至於於文龍為什麼會跑,這就得問問他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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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城區刑警大隊,於文龍被兩名刑警架著拖到了審訊室裡。
一路上嘴就沒閒著,不住的喊冤。
“我沒殺人,我真的沒殺人。”
“警察同誌,你們肯定是搞錯了。”
兩位控製他的警察冷麵不語,隻一味把他的手按住,將其銬在冰冷的審訊椅上。
於文龍見哭訴無用,委屈地窩在椅子上小聲啜泣著。
鄭義回來之後,沒有立刻進去審訊他,還需要整理證據。
抓捕於文龍的時候,他們在藥膳館後門找到了於文龍的座駕——一輛五菱麵包車,車牌號為山u·517pp。
提取的輪胎印跟在董建設家門口的車轍印進行了比對,確認輪胎花紋相同。
證明於文龍極有可能駕車去過董建設家。
老白將小賣部監控視頻拷貝回來進行查看,有了大致的作案時間,也很快在監控中找到了嫌疑車輛的身影。
車牌號正是山u·517pp。
監控顯示,9月30日晚上6點45分,於文龍的車途經墨東村的中心街道,而後左拐進入了通往董建設家的南北路。
受監控視角限製,拐入路口後的去向無法得知。
但這足以證明於文龍在案發時段的確在墨東村裡。
佐證的證據越來越多,鄭義叮囑老白道:“繼續查看監控。”
“明確於文龍離開墨東村的時間。”
除此之外,技術科也傳來了“喜訊”。
於文龍的指紋跟酒杯上的指紋比對成功,酒杯內的dna比對還需要時間,但他基本是沒跑了。
一直對於文龍作案存疑的陸執,聽到這些證據都對上了,也是一陣新奇。
不由得對自己的判斷產生了質疑。
他問道:“於文龍老家是哪兒的?”
“家庭情況如何,他父母家裡是做什麼工作的?”
雖然於文龍沒有其他房產,但是他有可能借助了可以利用的場地。
這一問,還真有收獲。
剛剛查問過家庭情況的小劉說道:“於文龍是墨東村南邊的墨南村的村民。”
“這兩個村子距離不遠,從名字也能聽出來是鄰村。”
“至於於文龍的家裡,他家就隻有他一個獨生子。”
“他的父母是殺豬賣肉的個體戶。”
陸執腦瓜子嗡嗡的,自己一直糾結的分屍場地也出現了。
墨南村?聽著還有些耳熟。
這不正是今天中午他和卷卷準備去調查的屠戶村子麼?
隻是當時於文龍有重大嫌疑,他們被緊急召了回來。
陸執的表情有些玩味,之前還以為於文龍是被陷害的,現在在一堆證據麵前也不免懷疑起來。
證據是沉默的證人,力量無可辯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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