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誌傑一邊狼吞虎咽的吃著甜香鬆軟的麵包,一邊心中狂喜。
他知道自己熬過來了。
能被葉小哥救下,並給予食物。
那就明顯是代表,葉小哥是來履行承諾了!
他是來收自己當狗的!
誠然,當狗並不是什麼光彩的事,也不是什麼好詞彙。
甚至放在災變前,都不值得普通人去提起。
哪怕是給領導當狗,給女人當狗。
這類人並不少。
可一旦被人知曉,也是嘲笑看不起居多。
什麼狗腿子,舔狗,都為人所不齒。
但汪誌傑混那行的,當狗算什麼?
什麼沒當過?
有運氣好,給大人物當兒子,自然混得好。
一聲給您養老,就能平步青雲,直接起飛。
可運氣不好。
當條狗,那也沒辦法。
得認。
再者當狗,能起來的也不少。
畢竟這也得看給誰當不是?
給某些大人物手下當狗,甚至比當兒子更爽。
當兒子,你還要防備著。
當狗。
你會防著狗嗎?
這些大人物手中隨便落點什麼下來,都能讓狗吃個肚皮滾圓,神清氣爽。
恰巧。
這位葉小哥,在災變後,就是這樣的大人物。
所以給這樣的大人物當狗。
汪誌傑一點都不覺得羞恥。
相反。
他十分榮幸。
甚至覺得是不是祖墳在今天冒青煙了。
“吃飽了嗎?沒吃飽還有。”
來自狗主人葉燼的話傳來。
汪誌傑立即嘶著嗓子回答:“吃飽了吃飽了,不用。”
他撫摸著還十分饑餓空空的肚皮,但卻不願再要了。
這叫分寸。
如今的食物有多珍貴。
汪誌傑十分清楚。
他不想給葉燼留下太多不好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