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時空。
1984年,南韓。
首爾江南區。
君悅酒店,豪華客房。
林恩浩睜開眼睛,推開身上八爪魚一樣纏著自己的女人,起身走到落地窗前。
他拉開窗簾,心裡一陣後怕。
自己十天前穿越到這個鬼地方,成為了首爾警察廳搜查部保安一課的一名警員。
真是老天爺保佑。
首爾再往北五十公裡,就是板門店。
要是穿越到北邊,那就真的芭比Q了。
已經是初秋天氣,冷風灌了進來。
床上的女人,醒了。
林恩浩很確定,女人的臉沒經過任何刀劈斧鑿。
韓國的醫美業,興起於九零年代中期。
在80年代,臉蛋自然是純天然的。
女人臉上還殘留著昨夜的瘋狂,看向林恩浩的臉微微一紅:“不多睡會兒嗎?”
林恩浩沒有搭理對方,開始穿衣服。
女人也從床上爬起來,披上了睡衣。
林恩浩剛剛穿好衣服,女人就遞了一張紙和鋼筆過來。
一份《社區訓誡同意書》呈現在麵前。
林恩浩飛快在這份書麵文件寫下自己的大名。
“告訴你弟弟,下次再把人打得半死,隻能送去永登浦監獄蹲大牢!”
“哦啦——”女人接過簽好字的文件,吹了吹上麵的墨跡,隨後放入自己的手提包中。
昨晚的曲意逢迎,沒有白費。
女人的弟弟因為打架傷人,判了一年六個月。
好不容易打通關係,可以申請監外執行。
需要好幾個人簽字。
監督社區警務工作的林恩浩,正是其中之一。
“房費還沒付,我刷臉訂的房間。”
林恩浩走到玄關,開始穿皮鞋,準備閃人。
“哦。”女人臉上掛著刻意的嫵媚,“周末晚上我在西門居酒屋,有需要可以來找我。”
她還眨了眨眼:“你來的話,我請你。”
林恩浩淡淡瞥了女人一眼,沒有回話,開門離去。
走出酒店大堂,林恩浩來到停車場,用鑰匙打開了自己的現代轎車。
林恩浩的父親,也是一名警察,死於1971年著名的“實尾島事件”。
簡單地說,那是一場南韓特種兵暴動,目標直指青瓦台。
最終暴動被撲滅,過程中首爾軍警死傷慘重。
死亡的軍警中,就有林恩浩的父親。
母親一年後鬱鬱而亡,林恩浩隻能跟著姑媽生活。
服完兵役後,林恩浩免試進入首爾警察廳,子承父業。
也算是國家對父親殉職的一種體恤。
“做父親那樣偉大的警察”,是前身的口頭禪。
具體怎麼做,穿越而來的林恩浩沒什麼頭緒。
倒是對昨晚的潛規則頗感興趣。
穿越來的林恩浩花了整整三天時間,才弄清現在的狀況。
他沒有改變前身的行為習慣。
性情大變,很難解釋。
還是接著奏樂接著舞,比較穩妥。
妨礙自己進步的各種陋習,當然要改。
不過得慢慢來。
過猶不及。
特彆是各種潛規則。
林恩浩啟動汽車,朝著首爾警察廳駛去。
大約二十分鐘後,汽車駛入位於西大門區的首爾警察廳,林恩浩將車開到了地下負二層。
地下一層的車位都是長官們的,普通警員的車是不可能停在負一層的,這輩子都不可能。
韓國軍警係統,等級森嚴。
從停車場出來,林恩浩看了一眼手表。
九點二十。
八點半上班,遲到五十分鐘。
慌不了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