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他人田產,偷偷把契書給換了這種事,除了李老大這個讀書人以外,沒有人有這個能耐收買府衙裡的人。
偏偏這上等水田來路不正,當初吳家去辦契書的時候走的也是見不得光的途徑,因此他們也不敢去府衙擊鼓鳴冤。
還是回娘家之後被爹娘安慰,這田也沒落到彆人手中,就當長了個教訓,心裡暗暗記著李家私吞他們財產這件事,早晚會有讓他們吐出來的一天。
憋屈了這麼長時間,如今分家了也沒看到有關那十畝上等水田的分配情況,吳氏當然不同意。
李老頭兒暗暗咬了咬牙,心裡隻怒罵老三媳婦兒是個蠢貨。
這件事如此隱秘,完全可以等二房把分家文書簽好了名字蓋完了手印再提,到時候還能多分三房一兩畝田不好嗎?
吳氏覺得自從嫁人以後,從未有過一天比現在腦子更清楚的時候。
分家單過,以後就和李家老宅沒什麼麵子情了。
等她們一家搬回到村子裡來,還得重新適應在村裡的生活。
靠著李家老兩口根本不會有好果子吃,反倒是跟著二房一家混,興許還能有個好人緣。
吳氏心裡也清楚,從前她做了不少對二房有傷害的事。好在時間還多得很,慢慢彌補就是,關係也總有修補好的一天。
比起大房和老兩口背著人偷偷摸摸賣人家孩子的事,吳氏覺得自己家無非就是自私了一些,並沒有真的乾出傷天害理,破壞兄弟感情的大事。
獨木難支的道理她懂,尋求一個可靠的盟友是很有必要的。
三房一旦分了家,就和二房徹底站在了同一麵。
他們都是分家的後輩,都會被打上不孝順的標簽,有著同樣的無良公爹婆母,同一個廢物童生大哥。
出發點都是一樣的人,就應該是站在一起的。人都是因利而聚,又因利而散,有同一個立場和目標的人,才是最穩固的關係。
李牧承此刻正在自家爹身後認真看契書上麵的內容。
上麵寫了可以分走三十七兩三錢,一畝中等田和兩畝下等田。
至於房子是沒有的,老頭子的意思是三房搬出去當天,老宅就會額外補貼他們一百一十斤粗麵和四十斤紅薯作為補償。
吳氏這一嗓子直接讓李牧承滿意一笑,沒想到還有這樣撿上等田的好事。
最終,二房又多得了兩畝水田。
畢竟李老頭兒說了,大房是長子,理應多分一些。老兩口手裡也得有田傍身,不可能全都分出去。
至於年節什麼的,二房樂意回來就回來,不願意的話也不能勉強。
每年五兩銀子的孝敬錢變成了每年二兩銀子,且不擔負老大讀書一事帶來的任何費用。
當然,二房也自願放棄了老大有出息以後可能會有的任何福利。
李牧承看著自家老爹簽好名字按了手印,拿好屬於自家的分家文書,一家人頭也不回地回去收拾東西去了。
李老二更是心情愉快的催促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