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說:“不管怎麼樣先看看那個活著孩子是不是肖總的後代?”
母親問:“如果是肖總的後代如何辦?”
爸爸說:“如果是肖總的後代,隻需要公開向他老婆說,
你是在謀殺,我們掌握了證據。
此外,還要證明肖總的大兒子,是你的兒子,
把財產分一部分,給我們過日子,就算了。
不必在讓他老婆也進監獄了。”
母親又問:“如果不是肖總的後代如何辦?”
爸爸回答,“暗中尋找實證,鐵證,證明肖總老婆的謀殺罪。
送她進監獄,同時,繼承全部的財產。
今後,孩子怎麼辦,再說。”
隻崇文和母親同意了。
第二天,隻崇文就去找代豔華律師。
律所的老板告訴隻崇文,“這幾天他出差有點事去了。
過幾天回來。”
等了幾天,隻崇文再去找代豔華律師,
還是沒有找到人。
給代律師打電話,她就說,在外麵有事。
隻崇文搞不清楚什麼原因代律師突然不願意為她提供服務。
隻崇文走到了另一家律師事務所。
律師費竟然高達四十萬元,預付一半。
接待她的律師說:“這裡有刑事案件,無法按照經濟案件那樣提成。
你沒有四十萬的保底,我們做不了。”
隻崇文想到卡上的錢,需要買房子住。
隻有一個星期的時間,現在的房子就要騰退了。
請律師是請不起了。
隻崇文白白地忙碌了一段時間。
“我該向誰求助呢?”
“沒有錢,誰願意免費幫我呢?”
她回到了家裡,把全部的事告訴了父母。
父親說:“算了吧!
我們先擠在這裡住著,慢慢地改善吧!”
父親見自己的女兒如此的困苦,
心生一個念想,“我這個病秧子的身體,
活著早晚要拖累老婆和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