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輝辦公室。
“所長,謝謝您的推薦,讓我能夠有機會到黨政辦鍛煉。”
“小何,你的能力有目共睹,而且是劉強書記親自點名的,你要好好珍惜這次機會。我沒什麼可以教你的,你自己多學習吧。”
“您放心,我一定多看多做事。對了,所長,這個汪軍是什麼情況?副所長?”
何凡想了解一下這個人。
畢竟汪軍見誰咬誰,今天還針對了自己。
許輝拿出根煙點上,然後緩緩說了起來。
原來,這個汪軍是八十年代的高材生,大專生。
畢業後分到下戶溝鄉司法所。
知識分子,學東西很快,腦袋瓜子非常靈活。
很快嶄露頭角。
有一次,東城市副省級城市)司法廳廳長下來檢查工作,汪軍負責彙報,口齒清晰,層次分明,精神飽滿。
得到了廳領導的高度肯定。
連帶著縣領導臉上也很滿意。
因此,工作兩年被提拔為司法所所長,副科級實職。
汪軍一時間在司法係統成了紅人,各縣紛紛派人來學習經驗。
與此同時,汪軍的個人問題也得到了解決。
順利與縣高中的中學老師成婚,並生下一女。
但,問題慢慢出現。
汪軍由於成績突出,周邊全是一片讚美恭維,漸漸地,汪軍開始迷失自我。
他經常跟領導、老板、朋友等等,在鄉裡的飯店吃飯,那時候流行簽單。
汪軍為了顯擺,經常大筆一揮,不管多少錢都敢簽字。
一年下來,光吃飯這一項就簽單了五萬多。
而司法所一年的經費才不到一萬,這一萬裡麵可不光是餐費,還有辦公費、車輛加油、保養等等費用。
年底,餐廳老板拿著單子來找汪軍。
汪軍卻不以為然,認為自己是為了工作而應酬。
他直接就說司法所沒有錢,讓老板去找司法局要。
老板又跑到司法局,拿著票據要錢。
司法局怎麼可能付錢呢。
就這樣,司法局領導開始對汪軍有意見。
而汪軍還沒有認識到錯誤,繼續換了一家飯館簽單。
頭一家餐館的老板也是隔三岔五的過去要錢。
沒多久,鄉裡傳開了,餐館老板都不給汪軍簽單了,並要求他付款。
汪軍一副無所謂的樣子,全部推給了司法局。
並說,這是司法局安排的接待工作。
這下與司法局領導直接鬨僵了。
沒多久,幾位老板聯合把汪軍起訴到了法院。
最終,法院判決汪軍全額支付,並賠償利息,共計十萬餘元。
汪軍不服,但二訴也敗下來。
因為官司的事情,汪軍在鄉鎮範圍內,名聲徹底臭了。
在司法係統也是臭名遠播。
以前,汪軍回縣局,科室的科長們,甚至副局長們都要喊著出去吃個飯,或者請到辦公室喝個茶。
此事一出,縣局的人看見汪軍都裝著不認識了。
尤其是以前經常一起喝酒的科長們,現在也是以忙碌為由,躲著汪軍。
從一個受人追捧的明星乾部,淪落到一個人人躲避的境地。
汪軍由此,心態慢慢產生的變化。
他開始變得暴躁。
他走在路上,看見幾個乾部在小聲說話。
他認為那是在議論他。
就上去跟人吵架。
在家接到催債的電話,把火氣發到了妻子身上。
他的妻子和女兒因為汪軍性格大變,苦不堪言。
經常因為一點小事與妻子吵架,搞得女兒寫不了作業,大聲哭泣。
經常在家裡酗酒,酒後摔東西,發酒瘋。
妻子一個高中老師,每天不僅要備課,還要輔導女兒作業,還要照顧汪軍。
時間一長,人也很憔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