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年十五,母使行學;與同宗劉德然、遼西公孫瓚,俱事故九江太守同郡盧植。
——《三國誌?蜀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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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家的好意,布,心領了。”
縱然有萬般的不舍,但呂布還是在老婦人訝異的目光中,堅定的,將那雙帶給他溫暖的布鞋,以最輕柔的動作,除下。
雙手捧著那雙不過幾兩重的布鞋,呂布卻不敢直視那老婦人的目光。
“孩子,你這是怎麼了?”
老婦人當然不知道,呂布是什麼意思。
她更不知道的是,眼前這個看著不過十五六歲的半大孩子,竟然是來殺她獨子的凶神。
“快穿上,快穿上!”
老婦人胡亂的擺著手,滿臉的焦急的樣子,看得呂布不由一陣陣心亂。
兩世為人,呂布當然看得出,這老婦人,是真心實意的,為他好。
可正是這樣,早就打定了主意,非殺劉備不可的呂布,才無法接受這老婦人的好意。
人非草木,孰能無情。
殺了人家獨子,還要若無其事的,穿人家母親一針一線,給兒子做的鞋。
呂布,做不到。
這一世,呂布要的,是快意恩仇,可不是恩將仇報!
真要心安理得的穿了這鞋,再麵不改色的去殺劉備,那與上一世的自己,何異?
所以,這鞋呐,萬萬穿不得!
“你這娃娃,怎地如此不知好賴呦!”
老婦人好說歹說,就是勸不動呂布,不由大急,便刻意找了個由頭:“你都穿過了,又叫我家備兒,如何再穿?”
說完,老婦人怕話糙,傷了呂布麵子,又按著呂布捧鞋的手,好聲好氣勸道:“再說了,這鞋又不值幾個錢,送你了,送你了!”
“既如此……”
聽到老婦人提以錢字,呂布心中一動,便從懷中掏出了一串銅錢,足足有百十枚五銖錢。
“這鞋,便算是布,買下了!”
“使不得,使不得!”
老婦人提錢,不過是隨口找的托辭,哪是真的想要錢。
她見呂布當真了,還取出上百枚銅錢來,頓時慌了手腳,連聲道:“快收起來,收起來!”
她是過的清貧,也的確是織布販履,但一雙布鞋收人家百枚銅錢的事,她可做不出來。
更何況,在她想來,眼前這英武少年雖然素未謀麵,但他能找上門來,還能準確叫出劉備的名字,那定是相熟之人。
收錢,那就更不合適了!
“不收錢,這鞋,便不能要!”
呂布一手執鞋,一手執錢,態度很是堅決。
“鞋穿上,錢,不能收!”
老婦人雙手後背,態度亦是很堅決。
屋外,風雨交加,屋內,燈火昏暗,一老,一少,為了一雙布鞋,各不相讓。
“要麼收錢,要麼收鞋!”
“不收,不收,都不收!”
……
突然間,呂布覺得很是荒唐。
明明是為了殺劉備而來,可如今卻與劉備老母,為了一雙布鞋,爭個不休。
可笑!
實在是,可笑啊……
可是,細細想來,又真的,可笑麼?
呂布兩世為人,什麼樣的鞋沒穿過!
他上一世,最得意時,官至奮威將軍,假節,儀比三司,進封溫侯,與王允共掌朝政,可謂是全天下最有權勢之人。
彆說是區區一雙粗布鞋了,便是金絲玉縷所織就的鞋,他也不是沒穿過。
可即便是如此,呂布捫心自問,要說哪雙鞋讓他穿的最舒服,還得是手上這雙,不起眼的粗布鞋。
雖然這雙鞋,並不是為他呂布所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