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他帶頭同意,除了那些獨立董事,羅伯特·艾格想不出彆的理由。
“這些家夥都是科克裡安時代留下的人,和我們本來就不可能一條心,更親近科克裡安,米高梅想要上市發展,這都會成為隱患”。
恩斯特冷笑了一聲,眼中閃爍著銳利的光芒“我正發愁怎麼收拾他們呢,沒有想到自己把機會送上門來了”。
和亞洲的公司不同,比如華夏和日韓的公司,電視劇裡都看過,董事長是絕對意義上的老大。
公司的一切決策都要聽董事長的,他就是天,就是yyds。
而董事會裡麵,基本超過一半的人也都是董事長安插或者能控製的人,CEO不是董事長自己就是一個傀儡。
而且董事長還會要求股東們簽署一致行動人協議,可以說是大權在握,董事長就是一家公司內的皇帝。
可西方公司不一樣,董事長的職責就是一個維持秩序的董事,很多公司甚至都不設立長董事長。
說白了和吉祥物差不多,投票權和董事是一樣的,不過薪資多了一些而已。
和亞洲公司還有一點不同的地方,那就是獨立董事的設定。
獨立董事就是指不在公司任職,無業務關係,無利益關係,能比較公正的做出獨立判斷的董事。
這些人的存在就是為了全體股東的利益,防止內部貪汙腐敗等問題。
比如一個公司的董事會要都是公司的高管,聚在一起一商量,所有高管都漲薪百分之百,買房買車,這就是在損害股東的利益。
而有了獨立董事就不一樣了,他們和公司毫無利益關係,完全可以投票否決掉。
在歐美,獨立董事要占一定的數量是寫進法律裡麵的。
要是上市公司更苛刻,不管是納斯達克還是美交所,都要求上市公司至少有一半的獨立董事。
很多公司甚至超過四分之三都是外邊的人,麥當勞更是過分的所有董事全是外邊的人。
權利外泄?不存在的。
歐美的董事最重要的一項權利就是任免管理層,公司的管理運營都是管理層負責,這點分的非常清楚。
而這些董事,如果沒有重大錯誤,恩斯特是不能罷免他們的。
就算是出現了重大錯誤,恩斯特也隻能召開股東大會,由股東抉擇是否罷免董事會成員。
簡單的來說就是董事會如果對管理層不滿意,就可以直接開了他,而股東對於董事會不爽,就可以罷免他。
這兩層都不會參與公司的任何管理,所有的管理都是管理層的事情。
等米高梅上市,要麼增加董事會席位,要麼增加獨立董事更換現在的一部分股東董事。
到時候恩斯特對於董事會的掌控就會失衡,米高梅的大股東雖然是恩斯特,但不是絕對控股。
隻要董事會和他不是一條心,也無法避免內部的混亂。
嚴重的甚至可能出現,他被趕出米高梅的可能。
恩斯特選擇米高梅上市就是為了獲得更多的資金來發展米高梅,如果這些人搗亂,把賬上的現金流拿來分紅,恩斯特是一點辦法都沒有。
羅伯特·艾格看的明白,甚至都露出了竊喜“所以我可以放個假好好的休息一段時間嘍?”
恩斯特挑了挑眉“最好去遠點的地方,讓他們找不到咱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