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彆說是扣半個月的工資了,就算是扣一個月的工資,你敢吞我的錢,我照樣揍你!”
或許是我的凶狠震懾住了張衝,他目瞪口呆地站在原地,一句話也不敢說。
我哼了一聲,扭頭就走。
我說的並不是假話,如果那東西不是我的,給了也就給了,但問題是,那小費本來就該是我的,我憑什麼不能要回來?
就算是被扣錢,我也要拿回來!
就算是虧錢,我也要拿回來!
因為那本來就是我的。
我不指望這個賺錢,但是誰想拿走我的東西,那我就算傾家蕩產也得弄他。
這是我在社會上混了這段時間後悟出來的道理,社會上大多數人都是欺軟怕硬的,你必須從一開始就給他個下馬威,把他震懾住。
如果你一開始給人一個好說話的印象的話,那等你以後再發火,那就鎮不住他們了。
因為他們摸透你的脾氣了,知道你是狐假虎威。
所以,在最開始認識一個人的時候,一定要把他鎮住,不然以後就鎮不住了。
尤其是像張衝這種欺軟怕硬、畏威不畏德的小人,更應如此。
我離開了KTV,看著來來往往的車輛,不知還去往何方。
我先回了租房,把自己的行李拿了出來,並去跟房東結清了押金。
但是那個房東很雞賊,他讓我把房子打掃乾淨,如果打掃不乾淨,他就不退押金。
我忙活了一上午,一直忙活到下午一點鐘才收拾乾淨。
除了一些陳年汙垢弄不出來之外,其他的地方都弄得乾乾淨淨的。
我跟房東約好了下午驗收,結果房東一直到傍晚都沒現身。
我問他怎麼回事,他說有點忙,抽不開身,讓我先走,明天他來驗收。
然後,他退了一半的押金給我,說明天驗收合格了再把剩下的一半退給我。
我也沒多想,直接帶著行李走了。
我的行李並不多,就一個行李箱的換洗衣服而已。
我把行李箱放在了我上班的地方,也就是尚仕音樂會所,然後,我看了一眼時間,已經是晚上六點了。
剛好我肚子有些餓了,於是,我在三樓包間的衛生間裡洗了個澡,換了身衣服,然後就下樓去找東西吃。
此時我們會所已經開始上班了,來來往往的客人應接不暇。
到電梯口的時候,我還看到一個穿著超短裙的公主扶著喝得醉醺醺的胖子進電梯,那胖子一邊說著醉話,一邊把手伸進公主的裙子裡。
那公主害怕被人看見,就側了側身子,遮住胖子的手。
幸虧電梯到一層了,公主把他送出電梯,不然,天知道那胖子還會乾出什麼出格的事情來。
我跟在他們後麵出了電梯,還以為公主會跟著胖子出去,結果她隻是把對方送到門口。
我見那胖子上了一輛車,那輛車我不認識,因為他的車牌是一行英文字母,叫什麼Landr。
“你不上班嗎?”那個公主忽然問我。
我回頭看了她一眼,見她正在整理自己的衣服,臉上還帶著淡淡的潮紅。
“我休班了,你認識我?”我有些驚訝地問她。
她微笑著點了點頭,說:“認識呀,我們之前見過。”
“啊?在這裡麵嗎?”我問她。
她搖了搖頭,說:“不是哦,是彆的地方。”
“彆的地方?哪兒啊?”我好奇地追問她。
我居然在彆的地方見過她,可是為什麼我一點印象也沒有呢?